提到“好奇心”,往往让我们联想到一个小不点坐在地上拆解父母新买的玩具;捉住一只蚂蚱却把它五马分尸;把刚换上的鞋子装满泥水拍得到处都是。
总搅得大人们一个头变两个大,于是大人一边清理一边戏称他们为“破坏王”“捣蛋鬼”。
不曾想,长着长着,“小捣蛋”竟会变成熊孩子,惹出的事儿竟然惊天动地的响。
前不久,一则新闻惊掉一众人下巴:
据马来西亚《光芒日报》9月16日报道,在马来西亚哥打巴鲁的Kampung Badang村庄,今年伊始,出现了好几次莫名其妙的房屋失火事件。
火势并不严重,但闹得村民人心惶惶。
一共烧掉了12间房屋后,警察来了,经调查,竟然是两名10岁和11岁的孩子干的,而放火的原因,只是他们想看看消防员灭火的场景,想知道他们是如何工作的。
好奇害死猫,调查出这样的结果,警察恐怕只好摇头叹息,而村民义愤填膺:这熊孩子,真该好好管管!
讲真,你一个好奇,差点害死邻居。好奇心,有的时候,看起来还真没那么美妙有趣。
近日,广东就有一名11岁的男孩,因为酷爱汽车,想体验开车的感觉,就在晚上趁父母熟睡的时候,偷偷拿走了家中的车钥匙,还反锁了家门,偷溜出去开车了。
从未亲自驾驶过汽车的他,凭借平时观察爸爸,顺利的启动了车子,但在倒车出库时还是刮到了邻居的车。
随后,他一路歪歪扭扭的开着车上路了,因为不熟练,车子有如蛇形前进,几度让交汇的其它车司机惊出一头汗。
就这样行驶到8公里外才被交警拦下。
想想这个过程就让人害怕。孩子的好奇心是满足了,却给不相干的人带来了潜在的危险。
这两则事例中的小孩子,都涉嫌犯罪。虽然因为未成年,免于处罚。但危害性却有目共睹。
我们不禁疑惑了:被誉为知识萌芽的好奇心犯了什么错,一夜之间变成人人喊打的词儿了?
其实,好奇心本没有错,错在用的人,和用的度上。
(1)好奇是柄双刃剑
爱斯坦说:“我没有特别的才能,只有强烈的好奇心,永远保持好奇心的人是永远进步的人。”陆登庭说:“如果没有好奇心和纯粹的求知欲为动力,不可能产生那些对人类和社会具有巨大价值的发明创造。”
没有好奇心就没有人类的进步。保持好奇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00多年前,伐木工人德莱斯每天都要在林场伐木,把树砍倒,清理掉树枝后,把树往山下滚。有一天,他忽然感到很好奇:为什么圆的树木能够快速地滚动?受此启发,他发明了人类历史上第一辆自行车。
当时德莱斯发明的自行车是没有充气轮胎的,只有两个木轮子,骑起来很颠簸。
这个时候又有一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出现了,这个人就是邓禄普,他在想怎么才能够不让自行车颠簸呢?
有一天,邓禄普家的牛生病了,牛肚子被气体涨得特别大。他突然想到,如果把自行车的轮胎充满了气,是不是就能解决自行车颠簸的问题。
后来邓禄普发明了轮胎,并成为了全球著名的轮胎品牌,全世界很多汽车都用邓禄普轮胎。
可见,对所见事物保持新鲜感,产生有益的想法,并通过合理的实践去实现。这是好奇心的正确打开方式。
但有的好奇的原动力,却是不光彩的,卑鄙的。
15岁少年阿健对性产生了好奇,遇见一名12岁女孩在同村朋友家玩耍,顿生歹念,便和女孩同坐在朋友家卧室炕边看电视。
后来,阿健突然强行把女孩推倒在炕上,将卧室门关上,不顾女孩反抗,对其实施性侵犯……
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来满足好奇心,尝试不在法律和道德范围内的事物,最终只能被自己的好奇祸害。
北京石景山曾发生过一起震惊全国的“四少年绑架杀人案”,四名10多岁的少年人,因没钱去网吧玩,就聚在一起想办法。
其中一人提议说:不如做个大案,反正我们都不到18岁,法律不能判死刑。
之前他们只在电视和小说里看过案件,对绑架杀人也是充满着好奇,也想挑战下法律。于是欣然同意。
他们把认识的同学小雨骗到偏远地方,并残忍杀害。并向小雨家人勒索150万赎金。
最终被警察抓获,分别被判无期,15年和3年。
而听到判决后,四少年竟相视而笑:果然,没一个判死刑。
这四个少年人,好奇的对象是案件,是法律;本身抱着的目的又是想得到钱。最终那一笑是满足了他们挑战法律的好奇,可这满足,同时也毁掉了自己的后半生。
缪塞有句名言:“对坏事的好奇心是一种可诅咒的毛病,是从一切不洁的接触中产生的。”
孩子的好奇心出自天性。他们通过模仿和尝试,扩大对世界的认知。在对世界的接触中,善的,恶的事物都会接触到。
懵懂无知的孩子正需要家长给予及时正确的引导。当孩子好奇心被激发的时候,看看他产生好奇的目的是什么,好奇的对象是什么,以及打算用何种方式去满足好奇。一环不对则全盘皆输。
分辨和遏止恶的好奇心,保护和发扬善的好奇心,鼓励带有创新的尝试和探索。这样,好奇才能给个人带来长远的好处。
(2)善意的好奇,未必有善意的结果
据说,消防员一到寒暑假就开始紧张戒备,因为经常会接到各种孩子被卡被夹的报警。
为什么孩子好奇起来无所畏惧?
6岁男孩好奇洗衣机怎样洗衣服,揭盖研究,结果被高速旋转的衣服缠住,生生扭断了胳膊;
3岁小孩想自己变成泡泡机吹出美丽的泡泡,就吞下一大口泡泡水;
7岁男孩好奇钥匙怎样打开锁的,就把手指伸进球形锁内,导致手指被卡;……
这里的每一个想法都是纯真美丽的,结果却是危险可怕的。
加利福尼亚大学心理学家在研究“好奇”对应的大脑神经元变化时发现,当参与者的好奇心被激发时,大脑中期待犒赏的区域被激活了。所以会产生促使人产生行为的冲动。
成年人在要行动时会不自觉得考虑下后果,而孩子因为发育不成熟,大脑回路连接比较少,有冲动发生时往往难以激发下一步思考,大脑中腹内侧前额叶皮质(vmPFC),即能够抑制自身行为的区域,在孩童的那里波动得较少。
如此一来,孩子的行为就好解释了。
但是5、6岁的孩子做出不计后果的事来,还好理解;10几岁的孩子仍然这样,就不免令人质疑了。10几岁的孩子已经可以预见到产生行为的后果,而之所以没有抑制,只是
因为后天习性,放纵了自己的行为。暑假里,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滨湖派出所接到报警,原本停在太湖边临时机库内的两架小型水上飞机,不知被谁给偷开出来了。
一架停在了机库前的道路上,另一架撞在了路边的栏杆上。
警方很快展开了调查,最终结果让人大吃一惊,偷开的飞机的竟然是一个13岁的少年。
自从他见到这里的飞机后,就非常好奇,想尝试驾驶飞机的感觉。
他在机库暗中观察过很久。然后在夜里凌晨一点左右,骑电动车来到这里,偷偷潜入机库,并操纵驾驶了飞机。过把瘾之后,便悄悄回家了。
孩子在观察和操纵飞机上都表现出缜密的思维,但唯独,缺少对后果的预见性。或者说,孩子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比如飞机受损,警察问责等。但对于结果他没有重视。
未成年人犯错、犯罪的成本较低,大多数经历一番责备后就不了了之,后续产生的金钱处罚也是背在了父母身上。孩子体会不到处罚带来的痛苦,自然感受不到责任,也不会引起对犯错的重视。就更不容易建立起顾及后果的思维方式。
(3)好奇心如何保护
在种种意外发生后,家长们的口径出奇一致:“不许再做**事!”
孩子那点好奇的小火苗,顿时被掐得一丝烟都不剩。
其实,好奇与安全,并非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做好正确的引导,让孩子的好奇之花遍野盛开。
一.教会孩子区分善恶,培养同理心
孩子在认知动物,认知生死的时候,往往表现的很”残忍“:折断蚂蚱的大腿,用铁丝串金鱼,解剖青蛙……但是成年人却不再会这样做。因为成人看到这些行为会折射到自已身上,感受到”疼“,所以不愿意去做。这就是”同理心“。
孩子在探索的时候,家长不妨告诉孩子,如果是你是它,会怎么样?当孩子能感同身受时,他自然会避免这些行为。
二。培养”行为+后果“的思维方式
万事万物先有因后有果。孩子们需要知道他的任何行为都会产生相应的结果。
比如,研究雨水喷溅的状态时,势必会打湿衣服,衣服打湿容易生病。理清关系后再让孩子选择是否看雨水以及怎样做不容易生病。
再比如,闯红灯,让孩子想想会发生什么后果,然后再思考怎样过马路是安全的。。
可以引导孩子做发散式思维,从后果上让孩子自己判断这个行为是否正确,或是如何改进。
三。强化责任感训练,制定错误的责罚
有个孩子把邻居家种的菜践踏了,他妈妈的处罚方式是写道歉信并做一个月的劳动。
责罚需要让孩子感受到辛苦,更要让孩子明白错误在哪里,造成的危害是什么。责罚行之有效才能对孩子的成长有帮助。
四。对幼龄儿童加强看护,对少年人加强沟通
幼儿被丢在一边自己玩是不妥的,毕竟行为能力还没有达到独立的时候。至于少年人,少对他说”不“,他愿意分享想法时,大人就能够及时帮助到他。
总之,参与到孩子的好奇世界来,以孩子的好奇为好奇,同孩子一起探索世界,感受世界,相信孩子能够创造出不一样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