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史趣录
我们一般在介绍一种政治制度时,难免会不自觉都带有一定的导向性,也会不自觉将所倾斜朝代的这种制度,放在大概的区域之中,来进行一个客观的朝代比对。今天我们所要介绍就是唐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在漫长的历史发展史中,希望通过唐朝婚姻制度的介绍,为当代人的婚姻观念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婚姻观念的持续发力,离婚与改嫁的契机来源
抛开我们能惯常那个的观念,一般我们在影视作品中都会看到青年男女陷入到了深沉的爱情之中,却很难够进行婚配,家世的不对等以及父母亲族的不同意,都将成为青年男女的婚配阻碍。到了唐朝时,这种情况其实就已经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到了合适婚配年纪的青年男女,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适当的自主选择来选择自己的另外一半,这主要还是要得益于唐朝开放的风气以及以及社会认知的普遍提升。
很明显要去关注的一个话题就在于,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让女性有机会站在婚配的市场上去选择,而不是处于一个较为被动的地位等待。这个时候不禁就让我们想到了以往由男性主导的社会中,性别观念的意识特别强,总是会时不时进行对于女性的侮辱与排斥,女性也没有受教育的权力,总体的人权可能都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后来伴随着社会意识的不断发展,在这里我们就可以举出当时达官显贵女儿选丈夫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相信大家应该不会感到太过于陌生,他就是得到唐玄宗重用的宰相李林甫,当时他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女儿早日找到她的如意郎君,于是就在自家的客厅墙上砸开了一扇窗,女儿白天闲暇的时光,就可以通过父亲为她开的这道窗来进一步对外界的事物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要是哪天能够透过这道窗看到自己心仪的男子,找到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作为一个身处封建时代的一位父亲能够做到以上这些,实属时十分不易了。
侧面也反应出当时对于女性的包容与理解,有了足够的权力去自己选择自己的幸福,不再局限于受人操控的噩耗之中,这种社会风气还是很值得我们去称赞的。当时的婚姻观念总体来说还是十分开放的,女性社会地位的逐渐上升,使得唐朝在其他领域上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并且我们还可以得知的是,当社会的风气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后,唐朝百姓不再固守着原先老旧拿一个很现实的事情来说,最早的时候,人们都在一直讲求着三从四德,对于那些被丈夫休了的妻子予以一定的排斥与嘲讽,而当人的思维观念开始逐渐进步时,我们就看到了一种还算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大家不再用那种惯常的思维去思索,离婚的现象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而是一种茶余饭后的常见之事,这已经是我们能够想到的,社会给予女性群体最大的自由与宽恕了。
并且当时的统治者为了更好的进行社会风尚的不断革新,于是开始大力鼓励民间实行积极的嫁娶制度,而不是一种狭隘的婚姻观念。民间自由的嫁娶,给青年男女追求自身的美好生活开启了一道新的大门,大家开始有机会去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进一步去倡导自身精神境界的需要,这也算得上是一种时代的进步吧!
二、唐人媒人制度得兴起,婚姻观念得再次革新
熟悉影视作品得朋友们可能就会知道,古代时男女双方达成婚姻上的结合,一定少不了一个重要的角色,那就是我们市场会提到的媒婆,所谓的媒婆,其实也就是一个魂影的中间人,两家有什么关于这段婚姻的建立,都可以通过媒婆去向对家进行意思上的传达。当媒婆介绍成功时,男方就会付给媒婆一定的金额,一次感谢媒婆在这段婚姻中所起到的媒介作用。媒婆在接到别人的委托之后,也会极力进行两方的相协调,充分向对方介绍一些优点,帮助青年男女早日走进幸福生活的殿堂。
其实唐朝的新式魂影观念,也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产物,也是经历过一系列的发展后得到的产物。在唐朝中后期的时候,朝廷还对婚姻中的一些形式做出了明确的严格规定,明确向民间提出了朝廷一方的意思,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及国家正统的法律制度,所以在这里明确向大家规定,对于那些丧偶或者是面临其他意外事故而成为寡妇的女性,朝廷当局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不允许其进行轻易鲁莽的再嫁,要严守自己的妇道,成为一个有气节的妇女。然后到了唐太宗时期,开始专门有颁布过相应的措施,提出要进行进一步的放宽政策,要允许寡妇去追求自己的i幸福生活,不能仅仅因为国家专制上的正统,就一味压制人性的追求。但是这一项放宽政策出台之后,我们却并没有看到过很多的寡妇走上一条探索幸福的道路,就拿宫中原先已经嫁作妇人的公主来说,由于个人命运的不行,而成为了寡妇之后,她们在得知皇帝所颁布的这项政策之后,并没有进行什么不同于以往的举动,还是一如往常一样,担任着寡妇这一群体的忠实成员。
关于这一点,我想足够就能引起大家的深思,为什么在政策的放开后,大家还是没有因此改变自己思想观念上的束缚,还是依旧选择畏手畏脚的继续着原本单调又乏味的生活,这也许就要追溯到过往封建残余深厚的浸渍,思想观念的改进并不会使一朝一夕就可以轻易完成的,一定要通过多方的渠道,以及长时间潜移默化的持续影响,才能够取得一定的进步和放开,关于这个,想必大家都能意识到,这一定是一个任重道远的问题吧,不过总体来说,统治者能够细心的想到下放举措在婚姻方面,想必也是足够细心。
然后我们在这里还要为大家具体介绍的是,唐朝的婚姻之所以能够得到正常的运转以及社会上的认可,主要得益于体系完善的唐朝法律制度,唐朝的法律制度对于男女婚后的身份变化,都给出了足够细化的规定,明确指出只有通过两双共同互敬互爱去维持这段婚姻,只有将此进一步夸张成为一种社会义务去履行,才能够更好的使得婚姻关系更加的和谐,在这种和谐的关系之中,我们才能够足够有幸看到一个足够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在这个足够的社会大环境之下,才有了稍后的经济建设打得蓬勃发展,以及新的生产力水平进一步的提高。
然后同样让我们感到惊叹的是,在这种贵婚姻政策之下,朝廷从人性化的角度,对于婚姻的关系中的主体行为进行了抽象的概括,比如说丈夫也要学着去尊重自己的妻子,要对于自己的妻子不能施以暴力手段。然后妻子在辅助丈夫生活的基础上,还要充分践行自己妻子的目的,不能够对于自己的丈夫施以过分的压力,要学习孝顺男方的父母,在夫妻中要讲求地位上的平等,不用过分强调双方地位上的位卑与高贵。不过这里也由一格较大的弊端,就是对于当时的女性来说,如果没有为自己的夫家生下孩子,那么自身的地位就会大大的下降,可能会面临着被在丈夫抛弃的命运。
在当时人伦观念以及生养孩子盛行的时代中,女性的地位很难不受到世俗礼教的制约,或许对于当时的时代中,就已经开始过分夸大了女子关于生育孩子上的个人义务,不完成这个义务是不能够继续受到社会的认可的,说到这可能在所难免感到唏嘘,但是也很难同当时的时代去抗衡。
三、朝代背景下的婚姻运转,观念的感悟
虽然我们总在介绍一个事件,又或者是一制度时,加上不少关于时代所带来的意义,这些意义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都是大家思维进行总结的产物。今天为大家介绍了唐朝时期的婚姻观念,从最初的成立到了思维上的革新以及进步,我们有了很多相应的感悟,在一些场合下,随着女性地位的逐步提高,时代的发展之下,婚姻观念从未停止下步伐,还在朝着相应的速度向前迈进着。
我们自然不能轻易操控这种来自时间酝酿下的正常的发展,也不能只是用足够片面的眼光去看待当时唐朝统治者有关于,婚姻制度的种种政策的下放,但是这至少有一点我们可以确立的是,唐朝的统治者至少为此做出过相应的努力,这一点就值得称赞。
参考历史典献:《唐律》
《资治通鉴》
《旧唐书》
《新唐书》
《唐律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