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我觉得非做不可的事:无差别随机杀人

9死21伤


这是倒在李晓明枪口下的数字。


30位受害者的名字、年龄、性别对李晓明来说不重要也没所谓,因为这是无差别杀人。


如果子弹再多一些,倒下的应该还有更多的数字。


变态杀人魔,这个词放在他身上,毫不过分。


死刑,是受害者家属的期盼,是媒体和民众的呼声,当然,更是法律公正的判决。


那对于变态杀人魔的家属而言呢?


他被执行死刑之前的两年,日日夜夜,他的父母和妹妹,反复对着自己、对着墙壁、对着空气追问:为什么?是我们做错了什么吗?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做了我觉得非做不可的事:无差别随机杀人


李晓明拒绝他们的探视。与律师的几次见面,也是冷酷无情,对作案动机只字不提,只决心等待死刑应约而至。


为什么要伤害无辜,答案除了他自己,再无人知晓。


妈妈说:也许当初让他去学了自己喜欢的机械专业,他就比较不会这么不开心。


爸爸说:那也没用,就不该让他念这么多书。


妹妹说:最后一次跟哥哥聊完天,她约哥哥去看电影,哥哥只是问了她是哪家电影院。要是当时她能多跟哥哥聊会儿天,是不是哥哥就会打消这个念头。


他在被执行枪决前,留下短短几行字的遗书里说:坚持要做一件大事,是我对自己的期许。我做了我觉得非做不可的事。如果人生能够重来,我应该也是一样的选择。


死刑,也是他想要的结果。


他用完结9个陌生人生命的方式,来完成自己要做的大事,最后再把自己的生命亲手献祭。


如果不是鲜血淋漓的9+1条生命在提醒我们这是一起难以理解动机的刑事案件,他态度坚定得简直让人误以为这是一场行为艺术。他用这种极端残忍血腥毫无人性的方式,借助媒体和公众的力量,完成了对自己的“造神神话”。


这是一部台湾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的开篇故事,还原真相的过程,字字句句都在拷问观众:我们与恶的距离,到底有多远?

我做了我觉得非做不可的事:无差别随机杀人


李晓明在电影院扫射观众时,子弹面前,每个在场的人是死亡还是生还,凭运气。我们每一个人在真实生活中遇到类似李晓明事件时,都有可能无辜丧命。


这并不是杞人忧天,因为这是根据“521台北地铁杀人案”改编而来。


真实案件中的凶手郑捷为了“做大事”,为了寻求先被注射麻醉剂再枪决,可以大幅减轻痛苦的死亡方式,2014年5月21日,在一列班车上,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刀具,无差别选择杀人对象,平均2.6秒砍一人,造成4人死亡,21人受伤。最终他如愿被判处死刑。

我做了我觉得非做不可的事:无差别随机杀人

反过来想,一个普通人去作恶,中间又隔了多远的距离呢?


可能只需要一句狠毒的咒骂,就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可能只需要一次再一次的挫败,就能造成绝望之堤崩溃,让人起了歹意和作恶之心。


这些事例在新闻和各种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电视剧中并不少见。


可是不拿刀就不算作恶吗?不流血就不算伤害了吗?


更普遍的情况可能是披着网络的马甲,肆意发泄情绪网络暴力他人,千言万语从四面八方凝聚成看不见的凶器,刺向一个陌生人的要害。


因为这样作恶无罪,不需要付出代价,甚至更有人作恶而不自知。如果真的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最多也只是闪过的一丝愧疚。


正如这部电视剧中,每个事件发生后铺天盖地的各种评论一样,也许只是站在道德的高地批评指责,也许只是希望正义得以声张,熟不知,情绪占领高地时所发出的评论戾气逼人……

我做了我觉得非做不可的事:无差别随机杀人


李晓明被执行枪决后,他的家人去认领遗体时被记者偷偷跟拍,隐匿了两年之久的李家人再次被扒光,置身于记者们的长枪短炮中,淹没在网络舆论的声讨和道德审判中。


他的妹妹冲到电视台追问:为什么要跟踪我?为什么要露出我爸妈住的地方?


她不明白,为什么哥哥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所有人还不放过他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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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前,她抬头才看到,周围全是围观的人,脸上漠无表情,身后还有正在拍摄的摄像机,无比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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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歇斯底里地喊到:

我做了我觉得非做不可的事:无差别随机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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