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頭條# 【疫情期間,店租要不要減?撫州法院是這麼判的.......】日前,江西首個因疫情減免租金案,在撫州黎川法院宣判了!當事人黃某自2018年8月1日起承租邱某店面從事理髮行業,租賃期限3年,每月按期繳納租金1600元。2020年1月24日,江西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黃某隨即關閉理髮店,暫停營業。按照黎川市場監督管理局復工要求,黃某於2月22日開店營業。由於期間停業1個月,就與邱某溝通減免停業期間租金,但協商無果。3月4日,黃某向黎川法院起訴,要求邱某減免疫情停業期間部分租金700元。黎川縣法院認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屬於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系不可抗力,判決邱某減免黃某疫情停業期間部分租金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