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教授學術倫理案認定8人論文造假 校長督導不周

新華社臺北3月30日電(記者 劉歡 吳濟海)有關臺灣大學教授涉及學術倫理案,臺灣地區科技主管部門與教育主管部門30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公佈共有8人論文經審議被認定為造假,其中臺大教授郭明良遭處分停權10年。

根據審議,郭明良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文章達8篇,內容包括造假與督導不周,對其處分停權10年,並追回2005到2016年相關計劃研究主持費約154萬元(新臺幣,下同)。

臺灣教育主管部門則宣佈,收回頒發給郭明良的學術獎及其獎金60萬元;臺大教授違反學術倫理,臺大未能即時妥當處理並完成調查,影響臺灣學術聲譽,有監督管理不周的行政缺失,將扣減該校2017年度補助經費5400萬元。

至於臺大校長楊泮池部分,審議認為其雖未違反學術倫理,但擔任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有督導不周責任。

被審議認定違反學術倫理的,還有臺大教授張正琪、林明燦等人,他們違反學術倫理的論文各計1到4篇,遭停權1到8年,並追回相關計劃研究主持費。

對於審議結果,臺大回應表示尊重和虛心接受,將根據意見進行檢討改進。

臺灣大學今年2月24日晚間就臺大教授涉及學術倫理案作出懲處決議,解聘涉案的臺大教授郭明良、張正琪,但未對楊泮池作出懲處,引起外界爭議。3月18日,楊泮池在校務會議上請求今年6月任期屆滿後,不再續任校長職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