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案平反連續劇,最近收視率驟降。
媒體的本質是涼薄的,他們要迎合公眾注意力只有3秒的特性。
此前,策劃團隊絞盡腦汁,每天都會整些么蛾子出來,於是,破綻越露越多(公眾號“卉姐”推送過《宋小女的獨角戲》、《宋小女:女人只要完成基本分,就有可能好命》、《宋小女炒糊了,兒子登場了,張玉環搞直播了,被流量操控的媒體憐憫一下受害人家屬吧》、《為什麼現在治安越來越亂?這也是關於張玉環案最全面、最透徹的思考》、《張玉環案,或許藏著一個天大的隱情》、《2234萬,被綁上流量戰車的張玉環》
劇情演繹至高潮之際,2234萬元的天價賠償金申請,讓這家人之前所獲得的公共悲憫,被抵消殆盡。
後張玉環及家人和委託律師又向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三部委
寄出聯名簽署的控告信,被控告的對象包括16名當年的辦案人員。
跟張玉環家族揚眉吐氣相比,受害人家屬張健飛、劉荷花和張國武、舒愛蘭夫婦卻是意難平。
最近,卉姐聯繫上了他們,在網上進行了採訪,他們呈現了張玉環案中一些鮮為人知的細節。
自張玉環平反回鄉以來,悲憤、無奈的情緒始終籠罩在兩對受害人家屬心頭。
張案平反之前,村幹部上門做他們的工作,承諾政府會分別給付兩個家庭10多萬的安慰金,前提是,他們不吵不鬧。
目前,兩個家庭分別拿到了一半7.8萬。
張玉環案立案再審,檢察院找兩個家庭詢問,知道要準備翻案後,張國武就氣得腦溢血中風,搶救過後,總算留住了一條性命。
因為家中房子太破,無法住人,目前,癱瘓在床,喪失了語言能力的他寄居在弟弟家,妻子舒愛蘭照顧。
7.8萬,對這個陷入赤貧的家庭來說,只是杯水車薪。
兒子6歲那年被殺,是這個家庭黴運的開始。
後來,張國武又騎摩托車撞了人,賠了人家10萬塊錢,家底空了。
“這個錢,我們並不想要。”劉荷花的兒子被殺那年,才4歲。
兒子離開後,她就成了病秧子,生無可戀。
大兒子死後第二年,她無力照顧二兒子,便送到孃家,結果孩子一個人在河邊玩時,掉下去淹死了。
在這兩個家庭的心中,張玉環是開啟他們厄運的鑰匙。
這麼多年,恨意都無法釋懷。
儘管知道張玉環平反已成事實,是案件開庭宣判並未通知他們。
“張玉環放出來了,真兇在哪裡?誰能給我們一個交代?”劉荷花說,
之前,她對媒體說過,不想再追究,是因為已經無力到了極點,
但最近有熱心律師主動提供了幫助,她又燃起了信心。
“不抓到真兇,不能給兒子在天之靈一個交代。”同樣,舒愛蘭也表達了追查真兇的決心。
關於那段塵封的往事,舒愛蘭是這樣表述的:
93年10月24日上午,大約10點左右收稻草回家,看到幾個小孩在一起玩,就沒在意,
又去幹農活一直到中午,中午做好飯,叫小孩吃飯找不到人。
到了晚上全村人都到水庫、池塘到處打撈,只有張玉環沒有去。
早晨8點多,別村村民在很遠的水庫發現了,就打撈起來了,村醫張幼齡發現張振榮,
張振偉身上被勒的痕跡,張幼齡叫我們報案,報案以後公安局抽乾水庫,發現麻袋,繩子,
之前我兒張振榮在張玉環家門口玩土,張玉環不滿,曾向我告了狀。
劉荷花的丈夫張健飛,提到被害的兒子就泣不成聲。
他始終無法理解,為何會被這不堪的命運選中,“看到跟他差不多的大的孩子都已經結婚生子,日子過得紅紅火火,如果孩子在的話……”
在張健飛記憶中,4歲的兒子跟村裡6歲的孩子個頭差不多高,每每騎起小自行車,靈活得很。
當年案發之際,尚在外地打工的張健飛接到了孩子出事的電報,等他趕到家時,案件已經破了,張玉環已經關起來了。
在法院第一次開庭的時候,張健飛終於見到了張玉環。
他清楚地聽到法官說,張玉環手上的抓痕,他跟兒子指甲裡的組織吻合,但讓他不解的是,後來,在判決書裡他沒有看見這樣的表述。
“法官問我們,是要張玉環死,還是要錢。兒子都沒了,我要錢幹什麼?”張健飛說,
開庭出來,一幫人圍上來就打我們,當中有張玉環的哥哥張民強。
最終,張玉環沒死,而兩個家庭一分錢賠償也沒拿到。
在張健飛看來,張民強是個狠人,“他早年有個情人,把情人老公被打死了, 判了3年,關了一年多就出來了。”
這個事件得到了舒愛蘭的證實。
這麼多年,因為喪子之痛導致劉荷花夜夜失眠,疾病纏身。
一年有半年在醫院裡面度過,出門幹活時,丈夫也一直帶著她,便於照顧、勸解。
前幾年,劉荷花病情得到一點好轉,但是從張玉環出來之後,她病情就復發了,頻頻去醫院。
劉荷花偶爾會失憶,但對於兒子出事後發生的點點滴滴,卻是刻骨銘心。
”我家後門就對著張玉環家的前門,幾個孩子明明一起玩的,那天中午,我孩子找不到,我就到他家去問,他們在燒飯,夫妻兩人一人拉一個兒子,說沒有知道,沒有知道。
下午,我又去了他們家3趟,每次,夫妻都拉住兒子不肯說。
當夜,全村人都在幫助找孩子,就他們家人關燈,呆在家。
我從下午哭到夜裡12點,外面下雨,我清楚地聽到我兒子的聲音從屋後傳來:‘媽媽,我在這裡’
我趕緊一邊出門一邊喊:“仔兒(音),你在哪裡?
我家屋後有個稻草垛,這時,有個人影從草垛後面冒出來抱著我,嚇我一跳,我問是誰,
‘是我,宋小女。’她說,看你這樣,我難受。她抱緊我,一邊說,人沒有啦,人沒有啦,
一邊使勁把我拉進我家,說,你這是想孩子的幻覺。
她在我家呆了一個多小時,一直渾身抖得厲害,我說,你好冷啊,她結結巴巴地說,我,我不冷。
第二天一大早,張玉環到我家來,眼睛紅紅的的。他說,你不要哭,小孩肯定會找到的。
兩個小時後,有人來說,孩子在水庫裡,他跑出去之後,很快就回來了,跑到我家樓上拉木板,
我好奇怪,就想,他想幹嘛,我就問他。他說,要把孩子埋掉。我說,孩子爸爸還沒回呢。
他說,爸爸看了孩子會難受,不如不看。
孩子的棺材還是他主動幫做好了。
現在想來,當夜下雨,全村人收穀子,唯獨不見張玉環,大概就在宋小女糾纏住我的那一段時間,他去拋屍了。
至於孩子發出聲音,我懷疑孩子白天是昏死過去,夜裡又醒過來了,結果,又被搞死了。
案發現場出現麻袋。當時,全村只有他們家有麻袋,因為他哥哥是做稻穀生意的,這個他們家怎麼賴也賴不掉。
至於警察有沒有刑訊逼供,我不知道。
但我也聽辦案人員講了些審理的情況,開始張玉環不承認,警察說你老婆都承認了。
張玉環很快就承認了,他說,都是我一個人乾的,不關她的事情。
張玉環進去後,年正月十四,我打點滴回來,碰到宋小女,我問她,那天晚上,為什麼不救我兒子,為什麼拉我到裡面去?
她說,我我沒有辦法,我沒有辦法啊,然後,撲通跪在我面前,抱著我哭,我眼前一黑,就什麼也不知道了,現在他又說是冤枉的,我怎麼冤枉你了?
目前,已有律師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函,要求重審張玉環案。
與此同時,又向南昌市公安局寄出了《關於張玉環故意殺人報案書及新證據要求立案調查》的函。
最高人民檢察院將函轉至江西最高院。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卉姐,前資深媒體人,野生情感磚家。曾經連續三年包攬江蘇省報紙副刊好作品一二三等獎,著有特稿文集《假如沒有這些遇見》。個人原創公眾號:卉姐(ID:tzzsh_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