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通報第三批違法違規出口醫療物資典型案例

中國發展網訊 4月27日,據海關總署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規範醫療物資出口經營秩序,海關總署持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出口醫療物資行為,現通報近期查獲的第三批違法違規出口醫療物資典型案例。

案例一:4月16日,深圳某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手機玻璃片一批。經查驗發現,實際出口的貨物為一次性醫用口罩1.19萬個、一次性使用醫用隔離服6680件、額溫槍4837個等。當事人申報時未提交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涉嫌逃避商品檢驗。目前,深圳海關經立案調查,已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等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依法作出科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4月13日,揚州某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非醫用掛耳式口罩20萬個。經查驗發現,實際出口的貨物為醫用掛耳式口罩。當事人申報時未提交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涉嫌逃避商品檢驗。目前,上海海關經立案調查,已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等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依法作出科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4月18日,黑龍江某公司申報出口非醫用一次性口罩200萬個。經查驗發現,該批出口口罩的外包裝盒上明確標註有醫療設備字樣。當事人申報時未提交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涉嫌逃避商品檢驗。目前,哈爾濱海關已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四:4月16日,江蘇某公司申報出口牛皮紙袋等一批。經查驗發現,實際出口貨物為非醫用口罩約100萬個、護目鏡約1.6萬個、防護鞋套約1200雙、防護面罩約2200個、醫用防護服約7000套、醫用額溫計約5620個、醫用一次性隔離衣約2200套,且上述貨物疑似不合格。當事人涉嫌同時逃避商品檢驗及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目前,深圳海關已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五:4月16日,深圳某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健身手套一批。經查驗發現,實際出口貨物為醫用口罩36.95萬個和消毒洗手液746瓶。當事人申報時未提交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涉嫌逃避商品檢驗。目前,重慶海關已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六:4月16日,長沙某公司申報出口非醫用一次性防護口罩100萬個。經查驗發現,實際出口的貨物為一次性醫用口罩。當事人申報時未提交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涉嫌逃避商品檢驗。目前,青島海關已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海關再次提醒:出口醫療物資質量安全直接關係人的生命健康,海關將依法履行醫療物資出口法定檢驗的職責。進出口企業、報關企業、出入境快件企業、交通工具所有人和運營人等參與出口醫療物資的市場主體,在出口醫療物資時必須嚴格履行如實申報的責任。對如實申報的守法企業,海關將一如既往提供通關便利;對於通過偽瞞報、夾藏、夾帶等方式逃避法定檢驗,或出口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醫療物資冒充合格的違法、失信企業,海關不僅給予行政處罰,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此外,海關還將採取下列懲戒措施,讓違法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企業被行政立案調查的,正在申請認證高信用企業的,海關將終止認證;處罰決定作出後,處罰信息將作為企業信用管理的依據,降為失信企業的,海關將對其進出口貨物採取100%查驗、全額擔保、不適用“兩步申報”制度、不予免除查驗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不適用彙總徵稅制度等懲戒措施。

——企業被刑事立案偵查的,暫停適用相應高信用企業管理措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認定為失信企業,對其採取上述懲戒措施。

——企業違法被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後,海關將根據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將被處罰企業的違法信息歸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相關部門開展協同監管或聯合懲戒。包括限制申請配額、限制申請國家財政資金支持、限制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以及限制向金融機構貸款等。

——企業被處罰的,海關將向商務主管部門通報企業被處罰信息,由其暫停企業的對外貿易經營活動,海關根據商務主管部門的決定對該企業的進出口貨物不予辦理報關驗放。

——從事市場採購的企業違法的,海關將企業的被處罰信息通報商務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其從事市場採購貿易的資格。 六、報關企業、出入境快件企業未履行合理審查義務的,海關在對其處以罰款的同時,將視情節暫停其報關業務。

——海關將加大對被處罰單位違法情事的曝光力度,除在海關總署、直屬海關互聯網站和地方信用網站公開被處罰單位相關信息外,還將通過微博、微信等客戶端以及各種媒體將案件信息公之於眾,使違法者無處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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