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月之恒,如日之升
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
祝/贺/陈/光/中/教/授九/十/寿/辰
文/李蒙
2020年4月23日,是陈光中先生的90寿辰。
我在今年1月中旬收到过一封电子邮件邀请函,告知我4月份会举行陈光中先生的90寿辰庆典,邀请我参加。收到这份邀请函,在意外惊喜之余,又颇有受宠若惊之感。
日月昌明
我从来没有接受过一天的正规法学科班教育,只不过是在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供职的一名记者,虽然因为工作原因报道过不少司法案件,忝列为法治报道媒体人,但至多算是个“高级法盲”,于法律是七窍通六窍——一窍不通,而陈光中先生是法学泰斗、中国刑诉法学奠基人、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他的九十寿宴,自然应该是法学精英云集的盛会,怎么会轮得到我去参加呢?我猜,与张志超案有关。
松鹤长春
【陈光中教授】谈张志超案
张志超曾是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被指控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2006年,张志超被山东临沂中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请求母亲为其找律师申诉。其申诉先后被临沂中院、山东高院驳回。2015年夏,媒体大量报道张志超案,我也参与其中,山东省检察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6年4月中旬,山东省检察院复查张志超案的6个月时限快到了,张志超案代理律师李逊、王殿学和我都担心山东省检察院驳回申诉,也担心会延期审查,心里没底。三人商议,再组织召开一次学术研讨会,请更多的专家学者前来研讨,把张志超案研究得更透,为下一步的申诉工作作准备。
我尝试着想邀请德高望重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泰斗、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85岁高龄的陈光中先生参与研讨。之前,我有了陈光中先生的微信,但没有任何私交,担心陈老是否还记得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把张志超案的材料通过微信发给了陈老,并发出了与会邀请。
邀请发出后,当天没有回应。两天之后,陈老回应了一行字:“材料我看了,你们的研讨会我可以参加。”
看到这一行字,我欣喜若狂,没想到邀请他老人家会这么顺利这么简单。
王殿学律师也带来好消息,他邀请到了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和北京大学张建伟教授。之前曾经参与张志超案的李奋飞、陈永生、李轩等老师都是一口答应,让我们很感动。
这些专家学者中,陈卫东、张建伟都是陈光中教授当年的博士生,李奋飞是陈卫东教授的学生,也就是陈光中先生的再传弟子,这样算下来,这场研讨会请的一大半是程门弟子。
在这次研讨会上,陈光中教授表示,“张志超案比聂树斌案还要明显”。即使是聂树斌案,他当年也只是表态“是一个高度疑似的冤案”“认为达到了再审的条件”;而对于张志超案,他直接说,“不仅达到了再审的条件,而且达到了平反的条件”。
陈光中先生是中国刑诉法学奠基人,从1954年开始就根据组织决定担任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工作,参与编写司法部组织的第一本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教材,惜乎未出版。1986年他成为全国第一位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主编全国刑事诉讼法学教材。可以说,在中国接受过法学教育的人,没有没学过陈光中教授主编的刑诉法教材的。以他在中国法学界、司法界的泰斗地位,他为平反张志超案发声,自然有他人难以企及的推动力量。
此后,陈光中先生一直关心张志超案的进展,记得2019年年底,新京报采访陈光中先生,他还特意提及张志超案,希望报道他时能提及这个案子。为此,采访他的记者王昱倩也联系了我,将张志超案写进了报道。可惜,报道发表出来的时候,“张志超案”还是变成了“一份冤案”。但也给我带来了一份荣耀——该报道除了采访陈光中本人外,提及的采访者还有卞建林教授和张建伟教授,再就是我了。由此可见,张志超案在先生心目中占据了什么样的分量。
2020年1月13日,张志超案平反昭雪。陈光中教授在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冤案平反不能完全靠法院、检察院自错自纠。这在客观上存在困难,且在司法责任制严格实施的背景下,纠正冤案对当年的办案人员更是雪上加霜,完全依靠法院、检察院自我纠错,存在较大阻力。因此,陈光中建议设立类似于平反委员会的中立机构,为冤案平反创造条件,“这类机构应由党委领导,成员为社会人士及人大代表等,独立于法院、检察院,能促使疑似冤案的申诉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多年以来,陈光中先生一直关注和推动冤假错案平反,在聂树斌案的平反中还发挥了他的巨大的他人难以企及的作用,建立冤案平反委员会也是他多年的主张。他希望司法机关能一揽子解决掉积压的冤假错案,而不是让律师和媒体去一个个地推动。
推动平反冤假错案,只是陈光中教授法治思想的一个侧面,他几十年如一日地推进中国法治进程,作出了许多难以磨灭的贡献。在1995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时候,他就致力于推动“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入法,多次向王汉斌副委员长陈情。那次修法,“疑罪从无”被写进去了,“非法证据排除”惜乎没有列入。后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定,与陈光中先生不断地推动是分不开的。
长久以来,陈光中持续呼吁的推动程序正义的主张,基本得到了实现——包括明文确立证据裁判原则、证据法定程序原则、质证原则;对死刑案件明确了最严格的证据标准;明确规定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一般会被排除。2012年刑诉法自颁布以来的第二次大规模修改,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刑诉法总则。“不得强迫被告人证实自己有罪”也写了进去,可惜“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还未写入。
记得2016年聂树斌案平反后,我曾想请陈光中先生参加一个聂树斌案的研讨会,陈先生说,他要去德国讲学,如果参会必须等从德国回来后。当时,陈先生已经是85岁高龄,还能坐飞机长途旅行,可见身体还很健康。听完之后,我很高兴。
现在四年过去了,陈光中先生已经年届九旬,身体依然还很好,他还想把近年来的一些著述出版成书展现给大家。不仅是刑诉法的著述,还包括《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国近代司法制度》这样刑诉法领域之外的法制史大作,实在是令人惊喜。以陈光中教授在刑诉法领域的成就,他编撰的《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一定有其独特的视角,能与刑诉法无缝对接,展现出独到的魅力。
生日快乐
如月之恒,如日之升。
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
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
这是《诗经》中《小雅·天保》的几句诗,不知为什么,一想起陈光中先生即将到来的九十大寿,我的脑海里就会自动跳出这几句诗,似乎没有别的词语,可以表达我激动的心情!
用这句古诗来祝贺陈光中先生的九十寿辰,也是恰如其分的,陈先生不仅是中国刑诉法学的奠基人,有无人堪比的法学成就,也有深厚的古文功底,教过中国法制史和中国通史,还曾授命编写中学历史教材,“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统一中学教材的《中学历史》第一册,就出自他的手笔。
用这句诗来为陈光中先生祝寿,我其实也想表达,陈光中先生的健康长寿,对于中国法律人、尤其是刑事法律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就像面对新冠肺炎疫情,90岁高龄的英国女王的讲话可以鼓舞英国人民,陈光中先生也一直用他的著作、话语和行动,在鼓舞、激励着中国法律人。有陈先生在,我们就会觉得还有依靠,还有温暖,还有前行的力量源泉!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陈光中先生九十寿辰的庆祝聚会被迫推迟了,但对陈光中先生的祝贺,我早已按捺不住了!
祝陈光中先生健康长寿,您的著述星光灿烂,您的事业山高水长,您的品德垂范后辈!
后福无疆
陈光中教授文章
第一篇:
陈光中:监察制度改革不能忽视程序法治
第二篇:
陈光中:于欢案定罪量刑明显不公
第三篇:
刑事错案的申诉应该有社会力量的助推
第四篇:聂树斌案因何能平反?三个关键亲历者告诉你真相
第五篇:
陈光中: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强!
第六篇:
律媒百人会论坛 陈光中:这个案件,我认为可以达到平反的地步
第七篇:
颁奖典礼嘉宾致辞|陈光中: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的生命在于案例
第八篇:
确认过眼神,这就是“中律评杯”2017年度法律案例评选颁奖典礼现场
第九篇:
二十位著名专家学者评论山东辱母杀人案
第十篇:
山东张志超案复查再次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