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有罰金可是家境太困難,不交能行嗎?後果會怎樣?

二哥小飛


罰金,屬於刑事判決中財產刑的一種,人民法院在判處罰金時,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具有強制性,一般不可以不交或者免交。但有一種情況除外。

根據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間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何謂不能抗拒的災禍,一般是指火災、水災、地震等天然災害或者罪犯及其家屬重病、傷殘。如果存在這種情況,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減免。但如果人民法院經審查,你屬於繳納罰金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將酌情減免罰金數額,如果你不屬於繳納罰金確有困難的,將不予准許你的減免申請。

同時,也要注意,我國刑法既不允許以罰金代替徒刑、拘役等實刑,也不允許以徒刑、拘役等實刑代替繳納罰金。因此,你實在因家庭困難交不上,法院也不會讓你因為判決罰金的罪名再次入獄,只是會在發現你有任何財產的時候,隨時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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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罰金可以不交嗎

先看看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二條:對於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可以減刑”條件的案件,在辦理時應當綜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質和具體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原判刑罰及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履行情況、交付執行後的一貫表現等因素。第二十七條對於生效裁判中有財產性判項,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釋。第四十一條本規定所稱“財產性判項”是指判決罪犯承擔的附帶民事賠償義務判項,以及追繳、責令退賠、罰金、沒收財產等判項。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服刑人員不交罰金,會有以下幾種對自己不利的法律後果。

第二個問題:服刑人員不繳納罰金的後果

1、影響減刑、假釋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刑罰執行機關,也就是監獄在執行刑罰的時候,會嚴格考核服刑人員罰金的履行情況,不繳納罰金的,不能認定為“確有悔改表現”,會嚴重影響減刑假釋。具體體現在,第一次減刑會推遲,兩次減刑之間的間隔會拉長,每次減刑的福大會壓縮,假釋原則上不予辦理。因此,不繳納罰金,對於服刑人員的減刑影響是很大的。

2、會被強制執行

《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被強制執行的後果,那就是本人名下的財產會被查扣,如果不及時履行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自己的徵信會受到嚴重影響。另外,出獄後有能力拒不履行,有可能會被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被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罪重新判刑入獄。

第三個問題:確無能力繳納怎麼辦

如果服刑人員因為天災人禍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極度困難,無力繳納罰金的,可以自己收集相關證據,到縣市一級民政部門開一個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證明,將證明送到服刑人員所在監獄刑罰執行科,監獄會核實相關情況,在減刑假釋時予以考慮。

小結

服刑人員被判罰金,應當積極履行,否則會嚴重影響自己服刑期間的減刑假釋。千萬不要認為罰金可交可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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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有罰金可是家境太困難,不交能行嗎?後果會怎樣?

雖然根據規定,對於被告人未依法繳納罰金,可以通過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執行。但對於一個正在服刑的人員,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高消費根本沒有影響,也達不到所謂的震懾或懲罰作用。所以罰金的問題主要還是涉及減刑的問題,減刑才是所有服刑人員所關心和關切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罪犯積極執行財產刑和履行附帶民事賠償義務的,可視為有認罪悔罪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可以從寬掌握;確有執行、履行能力而不執行、不履行的,在減刑、假釋時應當從嚴掌握。

所以,繳納罰金可以視為有認罪悔罪表現,對於減刑具有重要意義。若未繳納罰金,自然影響服刑期間的減刑問題。實踐中也碰到多個服刑人員因為減刑問題而要求家屬繳納罰金。所以,若是金額不高,經濟也允許的話,該繳納的罰金還是建議及時繳納。總體來說,這個還是根據罰金的金額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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