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吳春明
性別:男
地址(戶籍地/常駐地):廣東省江門市開平
案情介紹:原告程勇剛訴被告吳春明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粵0703民初7330號民事判決書,內容為:
被告吳春明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程勇剛償還借款本金46250元及支付相應利息(以本金46250元為基數,從2019年7月31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至本判決確定還款之日止)。判決書生效後,吳春明未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
立案時間:2020年01月06日
執行案號:(2020)粵0703執236號
執行法院: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吳春明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程勇剛償還借款本金46250元及支付相應利息(以本金46250元為基數,從2019年7月31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至本判決確定還款之日止)。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無
聯繫舉報電話:0750-3087151
姓名:張健成
性別:男
地址(戶籍地/常駐地):廣東省江門市(開平市)
案情介紹:原告陳德和訴被告張健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粵0703民初6568號民事判決書,內容為:
被告張健成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陳德和償還借款本金10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欠款額為基數,自2018年2月27日起按月利率1.8%計算至款項給付之日止)。判決書生效後,張健成未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
立案時間:2020年4月20日
執行案號:(2020)粵0703執2991號
執行法院: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告張健成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陳德和償還借款本金10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欠款額為基數,自2018年2月27日起按月利率1.8%計算至款項給付之日止)。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無
聯繫舉報電話:0750-308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