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酒後駕車、撞人後逃逸.....如此之多的違法犯罪情節,全部發生在同一名司機身上。此人就是遼寧大連司機張某。張某在大連金州區大猴線公路上無證酒駕,撞死一名行人後逃逸。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12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
1993年出生的張某家住遼寧大連金州區。張某沒有駕駛執照,還愛喝酒。這兩個致命問題加在一起,導致了後來發生的悲劇。
2020年3月24日晚上,張某和朋友一起喝了不少酒,然後開著一輛轎車行駛上了大猴線公路。在開到金州區登沙河附近時,張某酒勁上湧,一頭撞上了前方行人徐某。
眼看著徐某被撞飛,張某非但不停車救人,反而駕車逃走。直到事發次日才投案自首。而被撞的徐某因為傷勢過重,當場死亡。
其實張某自首也不是良心發現,而是因為他根本跑不了——肇事車的碎片都已留在事故現場。而張某到案後被檢查發現是酒駕,而且無證駕車。被認定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到案後張某被刑拘並被公訴。法院一審認定其犯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保險公司賠償死者家屬106萬餘元。
保險公司不服上訴,認為張某酒駕、無證駕車、逃逸,保險公司應該免賠。近日大連市中級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