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检察
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驾入刑”成为现实。如今经过了九年的时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了朋友聚会中常常叮嘱的语句。绝大多数国人,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但必须指出的是,纵然“醉驾入刑”取得了无可争辩的效果,但对一小部分人而言,法律却迟迟唤不醒他们昏沉的意识。
前不久,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屡”醉“不改。
2019年10月5日下午三点多钟,雷某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沈阳市法库县登仕堡警务站时被交警当场查获。警方对雷某血样进行送检,检测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221.1mg/100ml,系醉酒驾驶。
同年10月11日,雷某被法库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吊销驾驶证。10月17日,雷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法库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然而,雷某并没有把酒驾的严重后果当回事,对于法律可能给予的惩处也毫无忌惮,在取保候审期间依然醉酒驾车。
2019年11月19日晚,无酒不欢的雷某在家中饮酒后,又于次日中午在朋友家中邀三五好友继续豪饮。酒足饭饱后雷某不听朋友劝阻再次执意开车,在行驶途中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
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21.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检察官认为,雷某在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期间,明知故犯、不思悔改,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连续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情节严重,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2020年3月11日,经双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雷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双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当大多数人都敬畏法律,尊重生命,远离酒驾的时候,像雷某这样的“执着者”却处于“沉睡”状态。这些人威胁的是所有人的生命,法律必须唤醒他们!
检察官提醒广大朋友们:
酒驾成本高
你的人生输不起
01.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02.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03.职场成本
●律师、医师吊证。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04.时间成本
酒驾付出的时间成本是巨大的,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