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国内有证无车的人群高达2.5亿人次,且每年还有均达3000万的增数。于是在2017年,交通部联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鼓励分时租车的发展,并指出对共享汽车一系列停放、充电设施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肯定了共享汽车的积极意义。
由此,近几年共享汽车行业飞速发展,部分大城市甚至已经拥有高达五家以上的共享汽车品牌。但是物极必反,共享汽车在给人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同样带来了不少不确定因素。
比如由于监管、处罚力度不够,导致的私自占用车辆、随意践踏、破坏车内外现象环生;再比如,各类共享汽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个月内3起交通事故
9月20日上午,西安市长安区陕师大万科小学附近,一辆白色共享汽车停在路中间,车头凹陷、左前车轮严重变形,隔离护栏被撞出好几米的豁口。由于事发突然且暂无人员伤亡,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9月7日下午,福建厦门元翔货运站门口,一辆共享汽车突然冲入人行道,撞上一对教师情侣——致男方李某当场死亡,女方赵某某重伤,且在路上抢救无效死亡。
最后根据警方的判决书指出,肇事男子胡某某,23岁,领取驾照不足5个月,驾驶车辆上路时未粘贴实习标志,且因操作不当,引发车辆失控,导致事故的发生。胡某某负全责。
6月4日中午,湖南湘潭大学校内东门附近,一名23岁的大学男生驾驶一辆共享汽车,与一名推婴儿车的34岁女子相撞,导致女子受伤、车上1岁半的男婴死亡。
据了解,该男生于5月14日考取了驾照,驾驶共享汽车也是为了锻炼自己的驾驶技术。而根据相关平台负责人称,按照平台及交管部门规定,只要用户持有驾照,即可通过注册并驾车上路。
共享汽车事故频发,责任究竟在谁?
如果单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共享汽车平台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变相的汽车租赁平台,那么驾驶员驱车发生事故时,责任自然也与租车行业类似:持有驾驶证的肇事者司机负全责,部分费用则由平台或当事人自己购买的商业险负责。
也就是说,在事故的责任中,若非平台有车辆故障等先天问题,一般情况下与平台的关系并不大。
但从生活的角度出发,责任却并非单一如此。
一来与社会风气有很大关系。自己的东西格外珍贵,公共的东西便任意践踏,这并非单一个例,而是在部分人群中的广泛恶习。也正是因为这种恶习,导致一些人在开共享汽车、单车的时候便毫不爱惜,猛踩油门猛踩刹车,在紧急情况下自然徒增了安全隐患。
二来与培训“马路杀手”的驾校也有一定关系。随着各类私企驾校的飞速发展,驾照的“获取门槛”变得越来越低,驾考中也是各种投机取巧,导致现在很多人有本也未必会开车,路上司机的驾驶技术下限越来越低。
但作为租车平台,也只能单凭驾驶证来甄别一个人能驾车与否,而那些有证又无真实驾驶技术的人该怎么办呢?——开共享汽车无疑就是成本最低的选择。也正是如此,导致了共享汽车里的“马路杀手”数量最多。
三来,与平台的监管力度也有一定关系。有的平台只是单凭一张驾驶证的照片便可注册上手,而驾证是否是本人、驾驶人是否有酒驾、毒驾等行为他们却漠不关心。
这些本只需加大监管力度(比如推出人脸识别、车辆管理、驾驶人违章数上限限制等条约)便可杜绝的因素,毫无疑问也是构成共享汽车事故的一大原因。
共享汽车的未来在何方?
就如滴滴顺风车出事滴滴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一样,共享汽车的恶性循环发展和平台的管理与审核有着不可避免的责任。滴滴顺风车下线后,也有很大一部分群体在鸣不平,表示“没有顺风车很不方便”。但真正导致顺风车下线的原因,难道与我们自身,与这个社会风气就没有一点关系吗?
共享汽车亦是如此,它在利民便民的同时,自然也会不可避免的带来种种问题,但如果它真的对于我们出行有积极作用,那么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义务去维护,去珍惜好这现有的,未来可能会发展的公共福利。
日本在今年3月已经开始测试无人驾驶的出租车项目,这是日产去年宣布与DeNA合作以来首个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具体计划。
虽然目前项目暂未取得实质性结果,但不难看出的是,日本已经开始着手发展一个真正绿色、人性化的“大同式”出行社会!再相比于国内的共享汽车现状,我们有义务扪心自问,难道日本能做到我们就做不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