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望的田野上播灑法治暖陽
——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綜述
國家博物館的收藏中,有一張名為《定心丸》的照片,反映的是“張文中案”最後一次開庭的一幕。就在那一天,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張文中無罪。
這一起“標杆性”的案件,讓更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企業家看到了黨和國家堅定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加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的決心。
又何止是“張文中案”!近年來,在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道路上,司法機關的身影始終堅守。而作為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環,檢察機關一直守護著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安全防線。
以終為始
不斷優化民營企業營商環境
歷史不會忘記那些閃亮的時刻——
2018年11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強調要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並走向更加廣闊舞臺。
2019年2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深刻闡述了“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一重要論斷。
2020年4月20日至23日,習近平總書記赴陝西就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打贏脫貧攻堅戰進行調研,強調要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
與此同期,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工作在檢察機關緊鑼密鼓地推進——
2018年底,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服務民營經濟11項具體檢察政策,指導各級檢察機關依法妥善辦理涉民企案件。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全國檢察長會上明確強調,全國檢察機關要以更大的力度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切實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就提出適用緩刑建議。
2020年7月,最高檢又出臺《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六穩”“六保”的意見》,進一步細化保障民營經濟的具體舉措,努力讓企業“活下來”“留下來”“好起來”。
驀然回首,兩年多來,檢察機關已把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作為檢察履職的重要使命,數據亦給出了最有力的印證——
2018年以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依法懲治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起訴妨害企業管理秩序、擾亂市場秩序、侵犯知識產權、企業內部人員職務侵佔等17.8萬餘人;2018年以來,對非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員犯罪的不捕率為29.5%,高於刑事案件總體不捕率;對非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員犯罪的不起訴率為17.3%,高於刑事案件總體不起訴率。
依法辦案
將平等保護進行到底
一路走來,“慎捕慎訴”的檢察司法政策溫暖了越來越多民營企業的心,釋放著司法的善意。
從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到被認定為創新產品、並催生了行業國家標準,劉某從未想到,自己研發生產的走步機會經歷如此大的反轉。
多年來,劉某一直經營著一家專業研發、生產高檔健身器材的民營企業,且做得有聲有色。但在2017年底,卻被人舉報,稱其生產的走步機不符合跑步機國家標準,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
彼時,走步機尚無國家標準,劉某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刑事拘留。檢察機關了解該案後,提前介入偵查,建議公安機關慎用羈押措施,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同時,主動致函市場監管部門,商請層報國家標準委請示走步機的標準適用問題。最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正式發函,認定走步機為一種創新產品,不適用跑步機國家標準,確立了走步機行業應當適用的國家標準。
“我終於可以放手大幹了!”當得知消息後,劉某激動不已。
像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很多。湖北省京山市檢察院在辦理某公司涉嫌非法制造、銷售爆炸物案中,準確把握“爆炸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法律界限,依法認為犯罪不成立,並公開宣告,讓企業家卸下包袱,輕裝前進。
不止於此,檢察機關還深入開展涉民營企業案件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2019年7月至今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涉民營企業家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10922人,立案3506人,提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2519人,被採納2266人,採納率達90%。
值得一提的是,檢察機關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努力減少辦案對民營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2018年以來,起訴非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員犯罪共17.2萬餘人,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的比例高於國家工作人員犯罪適用認罪認罰從寬總體比例。
但面對這樣的實際情形,曾有媒體發出疑問,檢察機關對民營企業關愛有加,是否會導致對其他所有制企業的不公平呢?
檢察機關的回答堅定且從容,考慮到民營企業在發展中更容易遇到難題,依法給予其特別司法保護,是以形式上的“不平等”促進實質上的平等。堅持依法辦案,檢察機關將平等保護理念貫穿到了司法辦案的各個環節。
強化監督
以更大力度護航民營企業
“各地檢察機關開展的‘掛案’清理工作,對一些久拖不決的案子開展全面排查,避免了‘一捕了之’‘一掛了之’,幫助許多民營企業甩掉了包袱。”在今年兩會上,來自貴州的全國人大代表、白山雲科技董事長霍濤對檢察機關的“掛案”清理表示肯定。
這是一次極具勇氣的司法行動。2019年10月以來,檢察機關以不忘初心的使命擔當,在全國檢察機關針對一些民營企業或民營企業經營者被立案後,雖未採取強制措施,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審查起訴、長期擱置的“掛案”,組織專項清理,監督“掛案”2870件,讓不該“負罪經營”的企業放手發展。
同樣值得點讚的,還有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了為期8個月的涉非公經濟控告申訴案件清理和監督活動。最高檢明確要求,各省級檢察院要逐案排查本地區檢察機關接收的涉非公經濟控告申訴案件,嚴格按照7日內程序性回覆、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實質性答覆的要求辦理,確保群眾信訪件件有回覆。
記者瞭解到,全國檢察機關已對今年第一季度接收的524件涉非公經濟信訪案件開展清理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為了最大限度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反映訴求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高檢在12309檢察服務中心開設接待民營企業窗口“綠色通道”,在中國檢察網開通“涉非公經濟司法保護專區”,對涉及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控告申訴案件,做到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處理,依法快速審查辦結。
為了以更大力度護航民營企業,“四大檢察”紛紛發力——
今年4月,最高檢印發了《關於建立涉非公經濟案件專項立案監督常態化工作機制的提示》,要求全國檢察機關持續加強對越權管轄、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超數額查封扣押凍結、扣押個人合法財產和案外人財物等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監督。
檢察機關主動與法院、公安等部門協作配合,加大對惡意串通,通過虛構事實打“假官司”來逃避債務、侵吞資產等損害市場主體權益的行為加大監督力度,強化對民事虛假訴訟和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最大限度保護企業家合法財產權益。
深入推進“加強行政檢察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加大行政檢察的監督力度。活動開展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化解涉及損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案件196件。
鏗鏘前行
全力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惟其艱難,才更顯勇毅;惟其篤行,才彌足珍貴。
在中央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後,2019年初,最高檢就與全國工商聯共同出臺《關於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工商聯溝通聯繫機制的意見》,合力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緊隨其後,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均與工商聯建立溝通聯繫機制,絕大部分的地市級、縣級檢察院也都建立了類似的溝通聯繫機制,護航民營經濟發展的合力更強了。
溝通聯繫機制的作用也日益顯現。記者瞭解到,全國工商聯共移送的涉民營經濟案件18件,截至目前已辦結13件,5件正在辦理中。
回首過去兩年的司法實踐,檢察機關用實際行動不斷助推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展望未來,檢察機關必定接續奮進,立足司法辦案與法律監督職能,全力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