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齐胜,现任三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事工作检察31年,从初出茅庐到而立之年,再从不惑之年到迈入天命之年,容颜在不断改变,但不变的是罗齐胜同志对检察工作的初心和坚守。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他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意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之中,不让任何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严惩,彰显法律公平和正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带领三都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2018年以来提前介入涉恶案件2件次,发出《适时介入法律意见书》9份,以主办检察官身份办理涉恶案件1件,以指导检察官身份指导办理涉恶案件2件,参加案件涉黑涉恶案件会商会24次,带头对三都县检察院2016年以来办理的1195件刑事案件进行逐案筛查,深挖刑事案件背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共查出2条“关系网”,依规移交三都县纪委监委核查并党纪、政纪立案5人。
为了使涉恶案件的准确公诉打好证据基础,他与公安机关召开对接会,提前阅卷和参与案件讨论,认真核实每一项证据,充分听取侦查机关办案民警的意见,反复论证犯嫌疑人的犯罪是否构罪、量刑情节、涉案财物查封扣押等问题,分析研判涉恶案件的下一步侦查重点和难点,以《适时介入法律意见书》向侦查机关提出引导侦查意见。
作为审查起诉涉恶案件的承办检察官,罗齐胜面对几十册的证据卷宗和一张张电子数据光碟,他都认真仔细反复阅卷和审查,做好阅卷笔记,不放过证据上的任何疑点和瑕疵,案情上的任何细节。同时,在办理涉恶案件过程中,罗齐胜同志还多次到侦查机关参加案件讨论,主动与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消除案件办理的不利因素,准确地对涉恶案件进行定性并依法提起公诉,根据各涉恶罪犯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悔罪情况分别提出合法合理、罪刑责相适应的量刑建议,均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认同和人民法院的采纳。
秉承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改革理念,在严惩黑恶犯罪的同时,罗齐胜同志更多地思考黑恶犯罪背后的基层综合治理问题。
在办理的三都县潘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中,针对某镇党委、政府在监管治理工作存在综合治理不力、履职能力不足、地方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宗族意识浓厚法律意识不强等方面问题,积极主动到该地党委政府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提出了强化政治站位、履行党政主体责任、强健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强化基层综合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六项检察建议,有效推进了源头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已年过五旬的他始终冲在办案的最前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身先士卒,带头领办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恶案件,持与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同甘共苦,同心协力,团结拼搏,加班、熬夜从未言表。在抽调部分检察干警驻村扶贫导致人手不足的情况下,罗齐胜同志主动扛起责任重担,2019年承办普通刑事案件61件,办案数量位列全院第二,所分管的公诉部在全州核心业务考核排名第一,侦监部门在全州核心业务考核排名第二。他所承办的案件都做到了法定期限内审结率、有罪判决率、定性准确率达100%,有力打击了犯罪,维护地区的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