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到之處,寸草不生,談談兩宋對蝗蟲的治理思想

兩宋是中國古代救荒制度趨向完善的時期,從政府到百姓對蝗蟲造成的巨大危害都有深刻的認識,在遠古時代文字還未發明之前, 病蟲等災害就開始影響著人類的生活了。 後來的一些歷史文獻都對害蟲害有很詳細的記載,而不管是對於哪個王朝,要說哪種害蟲危害最大,基本都會指向蝗蟲,據《春秋》一書所載,遠在公元前 710 年,周桓王十三年就有蝗害發生。反正後面的歷史只要一涉及到糧食安全問題的記載,基本上都有蝗蟲參與在裡面。所以歷朝歷代都對蝗蟲恨之入骨。而兩宋是蝗蟲大爆發的一個鼎盛時期,這導致宋朝對蝗蟲的治理思想與前朝相比具有更完整的認識。

宋朝的蝗蟲災難的認識

兩宋時期蝗災的發生可以說相當頻繁,在宋朝國運320年期間,重災區兩浙的蝗災共 46 次,基本每7年都要大爆發一次。另一方面南宋蝗災平均年發生率遠遠超過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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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稻蝗

在這段時間內,宋人對蝗蟲生命週期有三個階段已經有比較科學的認識: 由卵發育成蝻,由蝻生成為蝗,同時對蝗蟲的產卵時間、不同階段的生長規律、習性偏好等也進行了比較細緻的觀察。

宋人彭乘的《墨客揮犀》中說: “蝗一生九十九子,皆聯綴而下,入地常深寸許,至春暖始生。初出如蠶,五日而能躍,十日而能 飛。喜旱而畏雪,雪多則入地愈深。不復復出。蝗為人掩捕,飛起蔽天,或墜陂湖間,多化為魚蝦。有漁人於湖側置網,蝗墜壓網至沒,漁輙有喜色,明日舉網, 得蝦數鬥。”

另外,宋人發現飛蝗在由蝻生成為蝗的過程中可以發生在寒冷的冬天,所以當時為了把蝗蟲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在春夏繁衍成害蟲,就鼓勵群眾去參與蝗蟲蟲卵的消滅工作,每一升給菽米五斗。獎勵還是比較豐厚的,因此各州冬天除蟲卵的工作開展都比較順利,戰果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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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災

正是因為宋人對蝗蟲的生命週期有比較準確的認識,因而對蝗蟲的防治與前代相比有很大的進步,當時滅蝗的主要方式有焚燒、土埋、驅散、打捕等,然而最有效的還是上文說的挖掘蝗蟲卵,宋仁宗以後主要用這種方式,文豪歐陽修有一首詩對滅蝗有詳細的記載:

“蝗災食苗民自苦,吏虐民苗皆被之。吾嗟此語祗知一,不究其本論其皮。”“秉蟊投火況舊法, 古之去惡猶如斯。”“蠅頭出土不急捕,羽翼已就功難施。只驚群飛自天下,不究生子由山陂。”“今苗因捕雖踐死,明歲猶免為蝝災。”“官錢二十買一斗, 示( 一作亦) 以明信民爭馳。斂微成眾在人力,頃刻 露積如京坻。”

奇怪的是,到了宋神宗時期,由中央官府主導的滅蝗活動出現了減少的趨勢,這倒不是蝗災現象減少,而是此時的宋代宣傳的滅蝗思想已經深入人心,地方的滅蝗手段大幅度改進也得到了上面中央的認可,此時中央主要用督導和監督的方式委託地方政府開展滅蝗工作,反過來中央也認識到如果直接派人手去參與地方的滅蝗工作,往往會造成大規模的騷擾,給民眾帶來新的負擔。救荒活民書記載:“蝗蟲亙野,坌入郛郭,而使者數出,府縣 監捕驅逐,蹂踐田舍,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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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抓蝗

捕蝗法的頒佈顯示了宋人滅蝗的決心

政府雖然動員了不少百姓對蝗蟲進行捕殺,然而總的來說效果並不是很好,統治者不得不思索新的方式去對付蝗蟲,直到宋神宗時期,中央首次將捕蝗以詔令的方式寫進國策之中,這是歷史上首次將捕蝗上升到國家層面,而這十分有利於向全國推行統 一而科學捕蝗方法,南宋董煟《救荒活民書》對此詔令有比較詳細的記載

熙寧八年八月,詔有蝗蝻處,委縣令佐躬親打撲。如地裡廣闊,分差通判、職官、監司提舉。仍募人得蝻五升 或蝗一斗,給細色谷一斗; 蝗種一升,給粗色谷二 升; 給價錢者,作中等實直。仍委官燒瘞,監司差官覆按以聞。即因穿掘打撲損苗種者,除其稅,仍計價。

宋神宗時期的蝗災可以說是一場巨大的災難,這場災難加重了朝廷的負擔,給百姓帶來了痛苦,同時破壞了社會生產力,幾乎給了宋王朝致命的一擊,尤其是蝗蟲對兩浙的危害更是動搖了中央財政根基,雖然說蝗災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的特徵,但是宋神宗及時發佈的捕蝗詔令卻具有非常明確的指導意義,其中的滅蝗的三部曲可以說在全國滅蝗工作中開展的非常順利。第一是挖蟲卵,這是宋人首次發明的滅蝗新方法,是滅蝗方法歷史上的一大飛躍,第二是推廣以蝗易粟的獎勵方法,既能救助減少蝗蟲,又能救助災民,是一種帶有勞務性質的社會救濟思路。第三把捕蝗活動提升每級政府的議事日程上,促使地方能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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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頒佈捕蝗法

當然光國家重視還不夠,宋官府還頒佈了許多法律條文,保證捕蝗法能貫徹落實到位,比如宋孝宗淳頒佈的除蝗條令淳熙飧敕。要求地方相關責任人必須及時彙報捕蝗工作,捕蝗開展時官員必須在現場督導,並及時招募充足的人去挖蝗卵,同時還規定各級政府不得剋扣上面撥下來的捕蝗專項資金,也不得以捕蝗的名義向百姓索要財務。

這些法律條款對地方官吏具有很大的震懾,因為對應的違反法規的懲罰也是比較重的,首先是無限期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於地方官員治蝗不作為,或者治蝗不盡,而導致次年仍舊發生蝗災的, 將受到“杖一百”的處罰,你看這是多恐怖的問責制度,100棍要不要命先不說,官員的命運完全和蝗蟲掛鉤了,此外,招募的挖蝗卵的人也要打100棍,國家的錢可不是這麼好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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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孝宗嚴抓捕蝗工作

奇思妙想的輔助滅蝗法

宋朝人在積極探索和完善捕蝗方法的同時,還對致死蝗蟲的自然力和天敵也有細緻的研究,一共總結了蝗蟲的二種死法,降雨霜凍能導致蝗蟲大批量死亡,另外一些鳥類和動物喜歡吃蝗蟲,於是就開始創新滅蝗新的路子,天氣當然不可控制,但是可以利用蝗蟲的“天敵”作為捕蝗的輔助手段。他們觀察到蝗的重要天敵鳥類、蛙類、昆蟲對飛蝗都有抑制作用,比如朝廷禁止民間捕蛙,又在很多田間養一種叫鶖的水鳥,這是滅蝗的一種大殺器,吃蝗蟲的速度驚人。

宋人洪邁是這樣記載的“紹興二十六年( 1156) ,淮、 宋之地將秋收,粟稼如雲,而蝗蟲大起,翾飛刺天,所 遇田畝,一掃而盡。未幾,有水鳥名曰鶖,形如野鶩 而髙且大,脰有長嗉,可貯數鬥物,千百為群,更相呼應,共啄蝗,盈其嗉,不食而吐之,既吐復啄。連城數 十邑皆若是。才旬日,蝗無孑遺。

宋人還發現蝗蟲對於麻、豆一類植物很討厭,於是刻意在田邊意多種植該類作物以驅趕蝗蟲,祥符九年宋真宗正在為河北的蝗災焦慮萬分,宰相王旦出注意說:蝗蟲真的很難滅,當地官民已經拼了命的焚燒和捕殺,效果甚微,不如在當地種蝗蟲討厭的豌豆來果腹。真宗同意了,果然次年豐收之時,蝗蟲沒有來侵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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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祭祀殺蝗

當然,宋朝滅蝗的科技技術水平還是比較低的,所以政府還不得不依靠祭告酺神這種天人感應的方式去滅蝗,就是採用祭告酺神的方式,乞求能得到天神的幫助, 消除蝗災。董煟曾這樣說過: “竊謂本朝捕蝗之法甚嚴, 然蝗蟲初生最易捕打,往往村落之民惑於祭拜,不敢打撲,以故遺患未已。說明在宋朝百姓心中蝗蟲還有一點神聖的味道,所以朝廷要順利推廣捕蝗滅蝗 還必須做好主張祭祀酺神和下罪己詔相關工作。所謂罪己詔,就是皇帝在蝗災爆發的時期會有一些求直言、 避正殿、減常膳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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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蟲過後一片狼藉

從現代角度看宋廷祭告酺神之舉完全是一種迷信,根本不可能消滅蝗蟲。可是由於時代的侷限性,宋朝“天人感應”思想非常流行,所以在那種環境下,不管是帝王下詔自譴,還是地方組織祭祀酺神的活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安撫社會心理的目的,所以這種方式還是有肯定的地方的。

結語

總之,宋代如何應對全國頻繁爆發蝗災的措施中有還是有很多值得肯定的,主要有這兩個方面:首先蝗災爆發時,政府能及時夠組織人力對蝗卵進行打撲,並且施行“以錢糧募工”,充分調動群眾參加滅蝗的積極性。其次,宋廷為了受蝗災百姓生計,對災區進行直接的物資救濟,並減免災區賦稅,最關鍵的是宋廷在治蝗過程中不斷總結治蝗心得,將治蝗的工作一步步推向制度化和法制化。最後直接納入國家最高法律體系。至此,所到之處,寸草不生的蝗蟲在聰明的宋人面前再也不敢囂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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