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新手一見“二套帳”就躲,就喜歡“一套帳”,這想法對嗎?

會計新手一見“二套帳”就躲,就喜歡“一套帳”,這想法對嗎?

看到這些不合規範的業務單就心煩

最近官方不僅發文規定了企業單位搞“兩套帳”的法律責任,還規範了會計人上“黑名單”的具體條款。這可讓我們會計同行們一個個心驚膽戰,幹工作如履薄冰,心情沉重。說實在話,我們會計人誰願意幹“做假帳”的破事,大的違法事情連躲都來不及。那些細小的、雞毛蒜皮的、模凌兩可的違規業務可能是難以迴避的。

對於會計新手,這個問題不解決,恐怕是難過入職關,即便入職可能工作幹得不順利。在這裡,本人從三個方面給會計新手們引導引導,減減壓,讓職業價值有更好的發揮。

第一,會計人不按帳套規則所做的財務數據體系,不需要承擔“兩套帳”責任。很多民營企業會計人負責內帳,把外帳打包給財務公司。這個財務內帳僅為企業經營管理服務,建立一個與帳套不同且符合內部管理特徵的財務數據體系,不能算作“內帳”。此外,“內帳”的概念從法律上還沒有一個確定的說法,只是行業潛規則中的通俗叫法。當然,一個會計部門同時做完整的兩套帳,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因為,完整的兩套帳有明顯的偷稅漏稅嫌疑(不是直接判定為“偷稅漏稅”)。

第二,企業單位只做一套帳,並不等於沒有造假的責任。現在的國營企業、上市公司、外資企業以及管理規範的規模民營企業雖然只有“一套帳”。但“一套帳”裡的水份有多少,也許會計人都沒有一個準確的數據,絕大多數都是經過法定程序審計後發現“一套帳”內違法業務或會計違法處理的情形。這時“一套帳”裡的會計造假,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需要補充的是,法定的“會計造假”不等於業務過程未定形的不合規,也不等於會計處理不符合會計法或稅法的規範,而是通過官方法定審計後確認的“造假”行為。那些在前期經過籌劃規避的或在全面業務中有其它“未經發現”的輕微違規行為並不是法定的“會計造假”。會計新人不要見“假”就怕,更不要見到業務形式與會計法或稅法不一致就躲得老遠。

第三,單獨做內帳或外帳,可能是會計新手入職的最好方式。一個企業的業務,在現實社會里,有多少業務形式能夠滿足會計法和稅法的要求,不是法規制定者所能控制的;再加上企業主的財務要求和業務環節的各項訴求,到會計人手裡財務資料按規範標準來衡量可能問題不斷。會計新人,沒有實操經驗,也沒有籌劃與操控業務的能力,若按一套帳的標準來做會計處理,可能把帳目數據整得面目全非,業務數據不準,稅務部門通不過,企業管理者不滿意,最後會計人是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若會計新人只做內帳,不考慮業務的法定形式,以實際業務內容作為記帳依據,就簡單得多;或做外帳只考慮業務的合法形式,也是相對簡單。

在需要強調的是,會計新人能夠在“一套帳”單位入職當然最好不過了,若入職的單位還在“兩套帳”中運行,只要做好規避法律責任就行,以取得會計實際經驗為主要目的,等有了處理“一套帳”的能力,再另謀單位也不遲。

總之,在我國的現階段,會計行業的“兩套帳”難以快速根除,它需要國家政策、社會經濟運行規範的配合才能逐步減少“兩套帳”的行業潛規則。中小民營企業在我國的經濟中畢竟佔大多數,不論從入職難度、經驗的學習與掌握來看,建議會計新人不要盲目拒絕“兩套帳”的企業單位,學會如何規避自已的法律責任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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