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对房子一直情有独钟,毕竟这是人们遮风避雨的安身之所。从八十年代的土坯房到九十年代砖瓦房,再到现在的小洋楼、小别墅,感觉农民一直在建房子。房子越建越大,越来越来漂亮宜居,而随之而来的是宅基地不断减少。
以前农村建房因为没有规划,建房比较随意,甚至有很多占用耕地的情况,很多村民也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别人建我也要建,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强调,要保护耕地红线,不准占用用耕地建房,但是依然有很多人违反规定,违规建房。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就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8月份开始将严查违规建房行为。
那么农村建房“八不准”是哪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所谓永久基本农田,即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农田。在农村每个村都有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这些基本农田是受法律保护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任何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占用,也不能进行破坏。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农村有的人有自己的宅基地,但是为了生活方便,又占用耕地建房,有的人不按照建房审批的要求,违规多占强占耕地进行建房,破坏了耕地性质,浪费了国家的土地资源。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超出批准数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涉及到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方面是明令要求禁止交易的!城镇居民下乡购买宅基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而通过流转土地然后搞建设、开发的行为也是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的!在农村一些人为了经济利益,把自己的耕地违法出售给他人建房,还有一些人在自己流转的土地上进行房屋建设,这些违法建设的房屋,一经查到,也将被强制拆除。
4、不准在承包地上违法建房。
按照土地用途来来说,未经审批不得在承包地进行建房、开发! 很多农民认为,自己承包的土地,自己有权进行处置,当然可以建房,虽然农民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是国家所有,建房也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才能进行房屋建设。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这几年在乡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易地扶贫搬迁等相关措施持续落地!在推进的过程中,对土地的需求持续加大,一些人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打着发展农业的幌子,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在耕地上进行房屋建设,破坏了耕地原有的用途,是违法行为。而无论是什么样的,在进行相关项目落地的时候,必须要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按照《土地管理法》针对一户一宅方面的相关规定,一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总体面积不能超过地方规定的用地面积标准! 个人如果已经拥有自己的宅基地,不得重新再申请宅基地,更不能占用耕地当作宅基地进行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违法占用村集体的耕地进行违法建设的房屋本就是属于违法建筑,更不能进行出售的,相关的买卖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涉及到农村用地的申请等相关手续,必须要走正规的流程和程序!耕地转用手续必须有国家审批机构,依法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非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手续。
通知强调,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八不准"针对农村土地也释放了两个强烈信号:
一是,随着农村宅基地确权的全面推进,针对农村建房方面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进入到8月份之后将全面开始整治!二是,土地确权之后,农村土地规范化将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