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对公司章程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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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第11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自行规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期限、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可规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第42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可自行规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第48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第55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5、可自行规定经理职权、执行董事职权

  《公司法》第49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50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6、规定股权转让的方式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7、规定股东资格的继承

  《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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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去看一下就知道了,公司章程太多,没办法回答你。


痴骑朽翁


对公司股权的构成,资金比例,公司盈利的分红,股东会的召开,股东会议事规程,董事会组成和董事议事规程,股东的认定,股东的退出,股权转让等都可以进行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都可以约定。

章程的范围很广泛,也非常关键,如果希望公司能够长期健康发展,对制定公司章程不能马虎,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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