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社區工作者連續工作滿30年,給予一次性10000元特殊榮譽獎勵

蘭州市社區工作者連續工作滿30年,給予一次性10000元特殊榮譽獎勵

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獲悉,近日,蘭州市委組織部、蘭州市人社局、蘭州市財政局、蘭州市民政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社區工作者連續工作滿 30 年,所在區縣將給予一次性 10000 元的特殊榮譽獎勵。

《意見》指出,按照精簡高效、科學合理的原則,綜合考慮社區區域面積、社區規模、人口數量、服務功能等因素,科學核定專職社區工作者數量,按每 1000 名居民不少於 1 人的比例配備專職社區工作者,居民 5000 名以下的按照不少於 5 人配備。新選用的專職社區工作者一般在 45 歲以下,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政治素質好,綜合能力強。注重選用社會工作學、社會學、心理學、管理學、法律等專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法律援助、醫療衛生、環境保護、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專業社會人才,不斷提升社區專業化工作水平。注重從具有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證書的社會工作者中選聘專職社區工作者。探索從政治素質過硬、群眾基礎好、服務本領強的社區居民、退役軍人中選聘專職社區工作者。

蘭州市社區工作者連續工作滿30年,給予一次性10000元特殊榮譽獎勵

《意見》對社區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方面做了具體的指導,將考核結果作為專職社區工作者調整等級、續聘解聘、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專職社區工作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產假等福利,聘用方依法為專職社區工作者繳納社會保險制度。對經區(縣)民政部門審核認定的在社區連續工作滿 20 年的社區工作者,頒發榮譽證書,並給予一次性 5000 元的特殊榮譽獎勵;連續工作滿 30 年的社區工作者,頒發榮譽證書、獎章,並給予一次性 10000 元的特殊榮譽獎勵,所需經費由各區(縣)財政承擔。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通訊員 柴榮

責任編輯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蘭州市社區工作者連續工作滿30年,給予一次性10000元特殊榮譽獎勵

來源:ZAKER日報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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