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付撫養費被9歲女兒告上法庭,敗訴後再玩“消失”將面臨強制執行

現代快報訊(記者 劉遙)南通有一名男子,離婚後將孩子“丟”給了前妻。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他每月應支付1千元撫養費,可他拒不履行約定,四年多的時間裡沒付過一次。2020年初,該男子被自己9歲的女兒告上法庭,沒想到這名男子連法官的電話也不理會,庭審都沒參加。4月8日,法院判決該男子支付拖欠了50個月的撫養費。近日,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一旦該案過了上訴期,也就是判決生效之時,女兒一方將申請強制執行。

男子不付撫養費被9歲女兒告上法庭,敗訴後再玩“消失”將面臨強制執行

△男子不付撫養費被9歲女兒告上法庭

今年9歲的女孩倩倩,家住蘇州市。2015年10月21日,倩倩的母親林麗和父親梁某離婚。

離婚時,林麗和梁某在民政部門簽了一份協議,雙方約定:倩倩由林麗撫養,梁某每月需支付1千元撫養費,一直付到高中結束。從那時起,年幼的倩倩一直跟隨母親和外婆生活。

“雖說女兒是從4歲開始‘正式’跟我生活,但事實上從她出生開始,梁某就沒怎麼陪伴過她。”林麗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倩倩出生後,梁某一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離婚以後,梁某回了南通老家,徹底與林麗和倩倩斷了聯繫。

“倩倩是他女兒,他這幾年不來探視也就罷了,撫養費也沒有給過。”林麗稱,她自己帶孩子習慣了,不覺得有什麼困難,可梁某對女兒不管不顧的行為,令她實在失望。“我一直向梁某催要孩子的撫養費,可不管是發微信還是打電話,他都是不理不回。去年底,有朋友告訴我,梁某在老家蓋了房子,正準備結婚。這個消息令我十分生氣,既然他有錢結婚,為何連每月1千元的撫養費都不願給。”

2020年1月,林麗以倩倩的名義,將梁某告上法庭索要其拖欠50個月的撫養費。

男子不付撫養費被9歲女兒告上法庭,敗訴後再玩“消失”將面臨強制執行

△法院判決書

4月8日,該案在如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林某經法院傳喚後拒不到庭。法庭認為,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兩者關係不能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林麗與梁某的離婚協議在當地民政部門備案,該協議對女兒倩倩的撫養費標準已做出明確的約定,梁某應按照協議的約定支付撫養費。

最後,法庭當庭作出判決,梁某支付倩倩撫養費5萬元。

梁某為何會拖欠撫養費?為何在離婚後從未探視過自己的女兒?截至4月23日發稿前,記者多次撥打梁某的電話,可對方沒有接聽。林麗告訴記者,梁某性格如此,開庭前法官曾給他打電話,他一開始承認自己是梁某,可等法官說起案情後,他就突然改口稱自己不是梁某,並掛斷了通話,此後也再沒接過法官的電話。

倩倩贏了官司拿到了判決書,可目前又出現了新的問題。拖欠多年的梁某連庭審都缺席,要是他以後繼續玩“消失”,仍拒不支付撫養費,倩倩該怎麼辦呢?

針對這個問題,倩倩的代理律師,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小亮稱,倩倩及其母親對一審判決較滿意,不會上訴,如果梁某也不上訴,那麼該判決書就生效了。若梁某不主動履行撫養費支付義務,倩倩可以向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有履行能力而仍不主動履行的,將會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限制高消費,情節嚴重的話,將會面臨拘留,甚至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林麗向記者表示,一旦過了上訴期,她和女兒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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