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政治考察实施办法》

  日前,铜仁市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要求,出台《铜仁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政治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首位,树立起“政治表现为先”导向,让讲政治提高站位成为党员干部首要思维习惯,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

  《办法》指出:凡涉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提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选拔、推荐选调等选人用人事项均应当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内容主要对考察对象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办法》明确:在人选酝酿、民主推荐、重点考察、综合评价等阶段和环节,全面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意见,写入考察报告。实行专项测评,将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内容纳入民主测评指标内容。强化考察结果的综合研判、评估运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口。在动议提名环节,严格对提名对象人选政治表现情况进行严格比对和筛查,有不合格情形的,不得作为提名对象人选。在民主推荐环节,注重对政治表现情况民主测评,凡“优秀”和“称职”两项合计比率低于60%,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比率高于15%的,取消列为重点考察对象人选资格。在实地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情形的,立即终止考察程序。

  《办法》规定:实行政治鉴定制度,实行政治鉴定“双签字”。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一律不予使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政治表现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律严肃处理。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处理。在公示期间,收到反映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问题线索或新发现考察对象有政治表现不合格情形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立即终止公示程序,并视情形给予相应的处理。实行考察对象任前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制度。在任职公示期间,理论考试不合格(未达到总分值60%)的,立即终止任职程序。(铜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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