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自武漢,不戴口罩奈我何”囂張男吐口水打防控人員被拘10日

原創 華商連線

不戴口罩,還吐口水,甚至還毆打疫情防控人員,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安徽六安男子李某因為魯莽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警方乾的漂亮”,網友點贊警方,疫情關鍵時期,公安部門主動作為,維護疫情防控秩序。


“我來自武漢,不戴口罩奈我何”囂張男吐口水打防控人員被拘10日

李某被行政拘留10天

>>氣焰囂張

“我來自武漢,不戴口罩能奈我何”

“他氣焰太囂張了!真是自作孽,自作自受!”2月12日,華商報記者從六安市金馬新區物業人員處瞭解到,2月11日下午4時,安徽男子李某在途經金馬新區東門時,因身份證件問題和疫情防控人員發生爭執。李某夾著手包,叼著煙,對疫情防控人員罵罵咧咧,拒不服從管理,繼而對工作人員進行毆打,還失去理智地稱自己來自武漢,不戴口罩,能奈我何。華商報記者獲得的視頻顯示,在整個衝突過程中,自以為是的李某未戴口罩,根本不聽防控工作人員的勸阻。

“小樣,到這個時候還裝痞,把自己玩進去了吧!”業主吳先生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表示:“防控人員咋勸說,他都不理智,警察來了還不消停。國難當頭,他就沒腦子,這樣做不是犯眾怒,不是害人害己嗎?他被拘留完全是咎由自取!”


“我來自武漢,不戴口罩奈我何”囂張男吐口水打防控人員被拘10日

裕安警方的通報

2月12日,華商報記者從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平橋派出所證實,派出所接警後迅速出警,依法將李某傳喚至平橋派出所,調查取證後依法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他(李某)既不是確診病人,也不是疑似患者,經調查,他之前並未前往過武漢地區。”值班民警表示,處罰生效後,李某會被行政拘留10日,但究竟是在派出所隔離拘留還是送到派出所隔離拘留,暫不便透露。


“我來自武漢,不戴口罩奈我何”囂張男吐口水打防控人員被拘10日

李某被警方強制帶走

12日下午,華商報記者獲得的視頻顯示,警方在從金馬新區東門帶離李某的過程中,即便在警方到場的情況下,李某仍不願配合,警方被迫對其採取強制措施的過程中,李某的家人涉嫌妨害警方執行公務,還試圖搶人,最終,李某連同至少兩位家人被拉上警車被警方一同帶離。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據安徽省衛健委通報,截至2月11日24時,安徽省累計報告確診病例889例, 其中六安59例。

>>網友吐槽

“建議拘留14天,順便觀察一下”

“‘免費10日遊’包食宿,這下心滿意足了,叫你張狂!”

“這樣的人應該嚴懲,警方和疫情防控人員清理害群之馬,乾的漂亮!”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絕大多數網友為出警民警和疫情防控人員點贊。告誡這位造次者,非常時期,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千萬別胡來,別無視國家的法律,希望好好反省。

有網友留言表示:“我看了當時的朋友圈視頻。非常氣憤,在這非常時期大家都在齊心協力共抗疫情。這位男士卻做出不雅之舉還毆打他人,蠻橫無理,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還有網友吐槽稱10日處罰太輕了,“建議拘留14天,順便觀察一下!這樣的人太囂張了!要判刑都可以的!”

一位防控工作人員留言表示:“應該好好再調查一下,是什麼讓他如此狂妄,我們每天值班,承擔被感染的風險為人民服務,是誰給你的任性?你沒有貢獻就更不要添亂!”

>>添亂案例

疫情防控關鍵期能不能幫忙不添亂


疫情防控嚴峻形勢,在當下的關鍵期,能不能幫忙不添亂?華商報記者梳理發現,疫情發生以來,國內爆出多起類似添亂案例。

重慶女子吉林男子向電梯按鍵吐口水吐痰被拘

2月9日,重慶江北警方通報,故意在江北一小區故意向電梯按鍵吐口水的行為人李某(女,48歲)被刑拘。

據李某交代,因與他人發生糾紛心生怨恨,遂於2月9日9時許乘坐小區電梯時向按鍵吐口水發洩不滿。經查,李某14天內無外地居住史,未接觸湖北地區人員,體溫正常。

2月9日,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情指中心接到舉報,淨月區男子胡某在位於淨月旅遊開發區的遠洋戛納小區居民樓乘坐電梯時,不佩戴口罩並多次向電梯按鍵吐痰。淨月開發區公安分局玉潭鎮派出所出警走訪調查,於當日下午將胡某傳喚至派出所。根據疫情防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對胡某給予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300元。

故意隱瞞女兒旅行史 公職人員被刑事立案

2月12日,安徽宿州泗縣警方通報,公職人員王某波故意隱瞞大女兒王某蝶在武漢上學的情況。

王某波在妻子常某豔和二女兒王某慧出現疑似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症狀後,沒有嚴格執行衛生防疫部門的預防控制措施,在沒有采取足夠防護措施的前提下,仍擅自與不特定的人員接觸,導致其家庭成員感染。泗縣警方以王某波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相關措施。

一家人隱瞞病情導致疫情擴散被立案調查


2月11日,陝西寶雞市應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寶雞市紀委監委對扶風縣劉某及家人隱瞞病情,造成疫情擴散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對劉某及3名家庭成員立案調查,相關責任人被嚴肅問責。

>>律師說法

配合防疫檢查是公民應盡義務 請勿害人害己


“自從新冠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暴發後,各地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規紛紛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無論是醫護人員還是基層黨員幹部、社區志願者,為了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不顧自身安危,衝在抗疫最前線。而作為普通群眾,我們並不需要去直面危險,但是卻有責任維護好公共秩序,不給抗疫一線增添麻煩和負擔。”

2月12日,知名律師周兆成接受採訪指出,小區物業或疫情防控人員在各個居民小區門口設立防疫檢查是為了嚴防疫情蔓延傳播,這是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重要舉措。無論是普通公民還是小區住戶,配合防疫檢查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在公共場所戴好口罩,不僅是個人防護安全,也關係到整個疫情防控成效。只有戴好口罩,才能有效隔離空氣中的灰塵、細菌等汙物,避免感染,減少疫病傳播機會,切斷疫病傳播鏈條,保護的我們健康和生命。”

周兆成指出,本案中,違法嫌疑人李某不僅不戴口罩,拒絕配合防疫工作人員管理、勸導,而且還公然吐口水、侮辱毆打工作人員,其行為已經擾亂了公共秩序。安徽六安警方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警方最終依法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我們應該為警方點贊!” 周兆成表示,我們要做好個人防護,自覺佩戴口罩,這不僅是生活習慣,也是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更是對整個社會和國家負責。同時,我們也要呼籲警方對任何干擾疫情防控的人,一定要重拳出擊。對任何擾亂、阻礙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堅決依法從嚴從快予以打擊,只有這樣才可以確保疫情防控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運轉。提醒公眾,疫情防控關乎你我他,疫情防控關鍵期,每一位公民都應持正品行操守,請勿害人害己,否則必受法律嚴懲!


華商報記者 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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