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玲:直播帶貨頻“翻車”,究竟誰之過?

郭玲:直播帶貨頻“翻車”,究竟誰之過?

作者:郭玲

“家徒四壁薇婭姐,傾家蕩產佳琦哥。”網紅直播帶貨能力有多強?網友們總結的這兩句打油詩,形象地給出了答案。2016年開始,“直播十電商”的營銷模式在網絡上流行並在短時間內受到廣大電商的歡迎,如今“主播帶貨”成為行業不可忽視的變現渠道。

一年365天,她們直播天數能達到360天,甚至大年三十和初一都在做直播。遇到“雙十一”這樣的高峰期,不敢喝水,沒時間上廁所是常態。在此營銷模式下,改變了以往、傳統的電商營銷不能將商品的特質和性能完全展現給消費者,激發了消費者購買的激情。對於那些使用相對複雜的產品,通過與在線主播進行交流的方式瞭解其具體的使用方法,密切了消費者與賣家的互動和交流。

但隨著消協的投訴事件越來越多,直播帶貨模式弊端凸顯,甚至帶貨現場頻頻“翻車”,主播誇大宣傳、“三無”變質產品搖身變成“網紅爆款”;刷單、買粉成了業內潛規則,這些問題存在的根源,則在於主播和直播平臺的法律身份和法律責任的模糊。

有的帶貨主播只負責宣傳推廣貨物,從售賣的物品中收取佣金,如果出現誇大宣傳甚至引流假冒偽劣產品,那就應當承擔相應責任。還有的主播本身也是網店店主,他們直播推薦的貨物可能就屬於自己的企業。一旦誇大宣傳甚至引流假冒偽劣產品,那就更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各大直播平臺在享有“帶貨”紅利的同時,更有責任、有義務嚴格審核、監管交易合法性,嚴審線上商家資質。

釐清法律責任,才能督促主播和直播平臺在帶貨過程中誠信規範經營。這樣不僅有利於消費者,對於行業健康發展也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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