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離婚三年了,小舅子借我兩千元錢該要回來嗎?

客家楊叔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和別人是誰有什麼關係嗎,別說是你前妻,就是你父母和你借錢,那也得還錢啊!當然我指的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的,還有一種叫做人情角度,如果你很缺錢,急用錢,或者從內心裡就想拿到屬於自己的錢,那就大大方方的開口要就行,因為你是有理的一方,即使打官司說破了大天,也是理所應當!如果你覺得你過的還可以,或者根本不需要那些錢,從內心裡又不好意思要這筆錢的話,就可以不要了!你不要把人物關係弄混淆,你和你前妻之前那叫愛情,金錢叫做夫妻財產,現在你倆屬於單身,金錢那叫做私人物品!誰也沒有剝奪你自己物品的權利,所以要與不要,取決於你自己!



愛情未完待續


大度點,就這區區2千元,念在曾經是你的小舅子的情份上,現在不要張口向他討回。


一強90594460


怎麼說呢?論理早該主動還了。你是債權人,什麼時候都能要,也應該要,只是關係已經變了,甚至雙方有過不愉快的時候,如果不是經濟太困難的話,最好別再見面。如果是太需要這筆錢了該要還得要,自己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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