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引领 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完整的思想体系,是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理论依据和根本遵循。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强化“四个坚持” , 在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能、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坚持构建统一完备的政策体系,加强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对《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青海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等6部政府规章开展审查评估,根据发展需要按立法程序修改完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法定程序、 “三统一”制度、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公开现行有效的文件动态管理目录库,建立管理责任清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2014年以来,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多次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累计废止不符合管理需要的文件152份,超过全部文件的70%,大量不符合上位法规范、不符合管理需求、不具备操作性执行性的文件被废止。针对实际管理需求,及时研究制发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文件,累计出台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范不动产登记、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文件35份,有效完善了全省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厅党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审定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定期向省政府报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清单管理制度,机构改革后第一时间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项,下放管理权限2项,取消职业资格认定事项9项,取消证明事项2项、收费事项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项。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条件、申办材料、法定承诺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流程图、监督投诉电话和常见问题解答等事项,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配齐配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注重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行并联审查审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大幅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全力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全面推动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 , 有效助力投资“审批破冰”工程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坚持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保障作用,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综合调研。加强法律顾问和法治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制定出台了厅统筹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强化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大执法、大督察”工作格局,形成了业务机构与执法机构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共同发力的监督管理机制。注重执法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了全覆盖的执法监管体系。完善与司法机关案件查处违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开展土地矿产卫片专项执法、 “利剑”系列、 “扫黑除恶”“大棚房”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委、司法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积极办理协助执行事项。与省检察院推动建立我省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发挥诉前检察程序重要作用,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协作配合机制。

坚持提高法治能力水平,加强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制定和执行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重点时期大规模集中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持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档案,举办法治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各方权益,使人民群众在执法监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站在新的起点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锋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新时代提出新要求,新职责赋予新使命,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法治保障和引领作用,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改革和法治并行,进一步完善法治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将法治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如期实现法治建设任务,为实现“一优两高” 、 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为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