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未按期繳納公司出資的股東該如何進行處置


認繳期限屆滿股東未實際繳納所認繳出資的公司可做如下處理:


一、另行募集,並對違約認繳的股東進行除名

公司發起人可對該股份另行募集,引入新的股東代替逾期未交股東。


二、要求違約股東繼續履行出資

一般公司成立時都簽署由『公司發起人協議』,未按期認繳出資構成對其他股東的違約,『繼續履行』屬於違約責任承擔的一種方式。已經按期出資的股東可以選擇要求違約股東承擔繼續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


三、賠償損失

無論選擇另行募集還是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都不影響向違約股東主張賠償責任。


四、限制其利潤分配

對未履行認繳出資的股東,可限制對其進行公司利潤分配。

面對未按期繳納公司出資的股東該如何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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