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能剎住天價彩禮風嗎?

在農村,立冬一過,預示著本年度農活的結束。嚴寒而漫長的冬天,是農村人“扎堆”結婚辦喜事的好時候。

《民法典》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能剎住天價彩禮風嗎?

這些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國家對農村的扶持,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廣大農村也取得了空前的發展,很多農民告別貧困落後的生活,日子越過越好,收入也越來越高。

人們手裡有錢了,就想著風光體面的娶妻嫁女,然而,這也助長了索要天價彩禮的不正之風,而且越刮越烈。

《民法典》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能剎住天價彩禮風嗎?

在中國,結婚前,男方向女方家送彩禮是由來已久的習俗,過去結婚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子女的終身大事都交到父母身上,再通過媒人將兩人結合到一起,男方會為女方準備豐厚的彩禮,以示尊重。

而如今彩禮卻被染上了極重的物質色彩,成為男方沉重的負擔,尤其在農村,有的地方彩禮流行“萬紫千紅一片綠”,有的地方講究“三斤三兩”,有的地方喜歡“三斤一動不動”……隨著結婚彩禮的數額不斷增加,讓很多剛剛擺脫貧困走向富裕的農村家庭背上了沉重的負擔,許多家庭“望禮興嘆”,直呼結不起婚了。甚至有些因為彩禮而“分道揚鑣”的。

《民法典》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能剎住天價彩禮風嗎?

這幾年來,有關部門以及地方為了清除農村婚俗中的種種不正之風,整頓天價彩禮,也實施了不少新要求、規定。而從明年起,一項“重量級”新規的生效,將會讓農村人看到終結天價彩禮的“新希望”,這就是《民法典》。

《民法典》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能剎住天價彩禮風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在我國民事法律體系內里程碑式的事件。而《民法典》七大編中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就有婚姻家庭編,其中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這條規定,就是為了保護婚姻自由,不允許父母干涉兒女的婚姻,更不允許借婚姻來斂財。

當然,禁止借婚姻索要財物≠禁止彩禮。律師解讀,此條規定並非禁止彩禮而是禁止借婚姻索要財物,二者區別在於主動交付還是被索要,男士婚前主動給女士彩禮,這就是合法的交付彩禮行為;而比如女士或女士父母要求男士,結婚必須給彩禮20萬,不給堅決不結婚,這類行為是違法的。

《民法典》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能剎住天價彩禮風嗎?

儘管禁止借婚姻索要財物≠禁止彩禮,但從大形勢來看,彩禮的改革勢在必行,天價彩禮鋪張浪費、以及低俗攀比之風終會被遏制。很多地方也出臺了彩禮“限高令”,比如前段時間山西洪洞縣就曾下發公告規定了婚嫁的一些細節,本來就彩禮不高的山東沂水縣也曾發佈彩禮不得高於一萬元的公告……加上2021年即將實施的《民法典》,國家從法律層面出手了,“天價彩禮”的陋習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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