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手段壟斷客運線路固鎮一“路霸”惡勢力犯罪集團受審

  近日,固鎮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路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張廷躍等三名被告人犯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六年十個月至六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張道華、劉國民等五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二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張廷躍等人組織他人採用“前壓後攆”“非法看點”等非法手段,迫使其他經營者無法正常載客以致退出班線經營,從而壟斷客運線路。經營期間,糾集、組織他人在旅客集散地,長期、多次對過往客車採用“站車頭”、把持車門、拔車鑰匙等方式阻礙乘客上車,並多次實施辱罵、毆打駕駛員、售票員等尋釁滋事犯罪行為,嚴重擾亂該線路內客運市場經營秩序及線路內乘客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廷躍、張公收、張公敏採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退出經營活動,其行為構成強迫交易罪。通過糾集被告人張道華、劉國民等5人多次追逐、攔截、恐嚇他人,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張廷躍等8人共同實施犯罪,形成了以張廷躍、張公收、張公敏為首的固定犯罪組織,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張廷躍、張公收、張公敏系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被告人張道華、劉國民作用突出,系該集團的重要成員;其他被告人系該集團的一般成員。綜上,一審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以非法手段壟斷客運線路固鎮一“路霸”惡勢力犯罪集團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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