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熙五年(1194)五月,秉义郎、靖州(今湖南怀化南)东路巡检宋正国任滿,雇桃源县(今湖南常德辖)船户的客船东归,行至汉阳(今属湖北)白湖遭到强盗杀害,一家十二人全部遇难。现场惨毒之状令人发指,但往来于此一航线者多知内情而不敢言。同年七月中旬,新皇帝(宋宁宗)即位,大赦天下。虽然凶案已为人知,但未进入侦程序,案犯们自以为应列入大赦范围,不再受到追究。这时,吴兴人俞子清少卿(中央副局长)来任靖州通判,才到即宣布:“罪犯人在我州境内,不容其漏网不受追问!”密谕巡逻官属,必须严密排查迅速抓捕。
不日,就抓到疑犯虢和、宋文彦、彭世亮三人,囚禁于司理院(审讯处)内。经过近年把时间的严厉审讯,赃证俱在,案情渐明,唯一未抓获首犯程亮。虽然抓住了程亮妻子,以及原本有心揭发出主意者的龚政,分赃藏匿的周彦程、张彦清、虢诚等人,仍不知程亮的下落。不日,范子山到任,持刑杖獄使者节(一种表明权力的仪物),他乘船至白湖案发现场,留心察看,凶案的惨况激起了他对凶犯的无比愤怒,捐钱五十万,并将现钱堆垛在衙门外,作为对举报者的奖励。其实司理院的审讯员己从程亮妻子的口中得知程的去向,担心结案后赏金未必到手,或程再次逃脱,反而成为自己的包袱,所以不肯向上据实汇报。现在见赏金有望,就派亲信前往澧州(今湖南常德境内)所辖李子山中搜探洞穴,将藏匿于此的程亮擒获,连夜押回靖州。
次日一早,范使节刚刚坐堂,一老兵就来向他报告说:“贼已得!”又次日,程亮押到。未及拷问,便尽行招供画押,表示愿受刑罚。此前俞通判虽已将此案写好奏章,因主凶未获无法上呈朝廷,同时僚属中对此也有异议,认为此案发生在大赦令下之前,上报后是否会遭到朝廷有关部门的责疑,被理解为未按赦令办理?范使节针对这种顾虑,引宋太祖时期一案为例,说太祖登基前,后周朝百姓范义超杀一家十二口,有关部门认为既是前朝人事,可免追宄。但太祖为此特地下旨:人命关天,不得宽宥,须一样法办,今事正与此例同理。不久诏下,程亮等首恶四人斩首,其余各犯按罪行轻重依法判刑有差。庆元二年(1196),俞通判升为湖南路提刑(公检法首长),范使节奉召入京任太常寺少卿,为朝廷掌管礼仪与祭祀局的副局长。
(图文:傅伯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