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車道到底是幹嘛的,為什麼我車壞了停在應急車道也被扣分罰款了?

過往1981


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應急車道是道路發生車禍,或者是遇到堵塞的時候,特種車輛走的車道,比如說救護車,消防車和警車,社會車輛如果沒有緊急問題的情況下,禁止佔用應急車道,否則會罰款200,駕駛本記六分,如樓主所說的車有問題,停在了應急車道被扣分罰款,很有可能就是車輛在應急車道停下以後沒有進行應急保護,比如說打開雙閃燈,在車輛後面150米處安放三角警示牌,人員要撤離到護欄外邊,並報警,如果樓主沒有做到應急保護的話,也屬於違法行為,要被扣分罰款


鯉魚論斤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誌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且迅速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二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五十三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其他機動車不得在應急車道內行駛。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確需在應急車道內臨時停車時,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燈光、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車身超出應急車道佔用車行道的,應當將故障車警告標誌設在被佔用的車行道內。

第九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200元罰款:

(五)違反規定在應急車道內行駛或者停車的。

所以,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如果確實遇到故障等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將車停在緊急停靠帶內,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②在車後方150米處擺放警告標誌,③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後霧燈;④其他人員一定要撤到安全區域內,必要時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請求援助。

以上①②③④差一條沒做到,都有可能被處罰。


眾裡尋她仟百渡


嗯?是先停車還是先放牌?

如果不停車肯定放不了牌,如果先放牌車肯定要先停,可是先停車肯定是放不了牌的,只有 先不放牌在停車才能達到要求,可是那樣的話中間有個時間差交警會說停車時沒放牌……扣分,如果先放牌在停車……算高速拋物嗎[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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