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執業醫師的技能考試難度大嗎,該如何備考?

敢問路在何方


臨床執業醫師技能考試難度一般,但需要你學好基本的醫學知識、儘量多按照考試大綱進行針對性地練習,必能考過。

我國對臨床醫生職業要求是必須有從業資格才可以正式從事臨床醫療救治工作,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是檢驗一名應試者是否具備醫療行業所必須的基本要求。

此種考試一般分為理論考試和實踐操作兩部分,根據《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大綱規定》,實踐技能考核有六大部分內容:醫學人文素養、病史採集、體格檢查、基本操作、輔助檢查及病例分析。

只有實踐技能考核通過才能參加理論考試。

技能考核辦法一般採用臨床醫學專業特有的客觀結構化考核(OSCE),即通過模擬真實的臨床場景來測試或判斷學生的基本臨床能力。

目前的技能考試站點設置一般為3個,每個站點均有2-3個考官,設置有不同的臨床問題情境,考生依次進入每個站點進行測試,測試內容可能會有標準化病人(真人模擬病人)的問診、體檢;或在醫學模擬人或醫用模具上實際操作,如心肺復甦等;還有可能在計算機上對輔助檢查類的資料進行辨別。

每站時間設置從5分鐘到20分鐘不等,考生操作完成後由主考人或SP對考生進行評價。每個考生必須把考點所設3個站點的測試全部考完才算完成。

舉例說明:下圖是某一個技能考試基地的考核內容和方式。

對於初考臨床執業醫師資格的來說,實踐考核方面只要求學生掌握一些基本的醫療工作技能,採集病史、體格檢查、書寫病歷、基本操作、病例分析以及在操作過程中體現出來的人文素養等內容,這些技能一般的本科生在後兩年的臨床學習和見習實習中經常會訓練到,屬於醫療工作最最基礎的技能,難度並不大。

如何備考

  • 基本醫學知識要學好

儘管執業醫師考試會單獨考核醫學基本理論知識,但在實踐技能考核中,還是離不開基本知識的學習的。舉例來說,病例分析部分一般會給出考生一個現成的案例,請學生來分析診斷,這就需要有基本的臨床專業知識;再比如輔助診斷中的心電圖、影像資料、醫學檢驗結果等都需要在平時的學習過程中打下良好的基礎。所以備考時建議結合理論部分的知識學習,有針對性地夯實理論知識。

  • 考試大綱要吃透
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大綱也是隨著醫學的發展而不斷修訂的,目前的技能考試大綱主要包括17種病史採集內容、51種病例分析、6大類常規體格檢查、24種臨床基本操作、5大類56種輔助檢查,人文素養主要通過觀察學生在技能操作考試中的表現來評價。

備考時首先要將考試大綱的內容梳理總結,看看哪些是自己已經熟練的,哪些是需要加強的,哪些是完全不會的。在備考過程中利用學校的臨床訓練基地或醫院實習機會,有意識地多練習,熟練掌握基本的臨床技能。

  • 多觀看操作視頻

每所學校或者醫院均錄製有許多基本臨床操作的視頻,可以在備考時多觀摩學習。網上也有很多優質的技能操作視頻,比如人民衛生出版社《中國醫學生臨床技能操作指南》,在疫情期間就免費為大家開放觀看,可以到網上查找收藏,隨時觀摩。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不管是助理醫師資格還是執業醫師資格,實踐技能操作均不可少,而且這些技能是以後從醫必須要掌握的基本內容,在備考過程中認真學習,多觀摩,多練習一定就能順利通過的。



這個怎麼說呢,每年通過技能考試的人基本上是百分之九十七左右,不能通過的大部分是那種很久沒有接觸臨床的,第二 能不能通過技能考試跟你複習也有很大關係,只要提前做好複習,基本上通過沒什麼問題,我當時用的是(賀銀成的技能書)希望對你有幫助,第三 能不能過技能,主要看你的病例分析,如果病例分析錯了(主診斷錯了),那你基本掛了,所以你要考試前把病例分析拿下,然後就是考試前關注那些考試的大咖,他們會發布一些考試信息,也會對你有幫助,最後祝你考試順利,謝謝!



阿明醫生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的基本理論和醫療預防的基本技能;能在醫療衛生單位、醫學科研等部門從事醫療及預防、醫學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醫學高級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醫學方面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人類疾病的診斷、治療、預防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對人類疾病的病因、發病機制作出分類鑑別的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基礎醫學中臨床醫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常見病名發病診斷處理的臨床基本技能;

3.具有對急、難、重症的初步處理能力;

4.熟悉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

5.掌握醫學文獻檢索、資料調查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主幹學科:基礎醫學、臨床醫學。

主要課程:人體解剖學、組織胚胎學、生理學、生物化學、藥理學、病理學、預防醫學、免疫學、診斷學、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中醫學。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畢業實習安排一般不少於48周。

修業年限:五年

授予學位:醫學學士

執業範圍

(1)內科專業

(2)外科專業

(3)婦產科專業

(4)兒科專業

(5)眼耳鼻咽喉科專業

(6)皮膚病與性病專業

(7)精神衛生專業

(8)職業病專業

(10)醫學檢驗、病理專業

(11)全科醫學專業

(12)急救醫學專業

(13)康復醫學專業

(14)預防保健專業

(15)特種醫學與軍事醫學專業

(16)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

(17)重症監

(18)營養專業

(19)麻醉專業

(20)一般醫療服務專業

(21)腫瘤內科專業

(22)腫瘤外科專業

(23)腫瘤放療專業

(24)美容外科專業

(25)美容皮膚科專業

(26)美容醫療應用技術專業口

報名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考試實施

(一)考試實施的基本要求

1.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考點根據考試機構或組織的設置規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試時間;

2.考點在准考證上註明考生應攜帶的物品(如身份證明(軍官證、護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並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證”應考,考試機構或組織要嚴格把關,考前認真核對考生准考證和身份證明,並對應試者所提交的試用期一年的實踐材料進行審核;

4.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進行測試;

5.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總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6.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過程中,不得對人體進行創傷性操作;

7.在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採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時,要男女考生分開,並至少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擔任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官,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則上不能來自同一單位(醫院)。

綜合筆試考試

考試科目

臨床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

臨床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佈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

基礎綜合課程:生物化學,生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預防醫學,衛生法規

專業綜合與實踐綜合課程: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泌尿系統,女性生殖系統,血液系統,內分泌系統,精神神經系統,運動系統,兒科,傳染病、性傳播疾病,其他相關(內科、外科)

基礎綜合課程:生物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預防醫學,衛生法規

專業綜合與實踐綜合課程:同臨床執業醫師

考試題型

執業醫師資格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紙筆考試形式。傳統問答式考試評分方法缺乏科學、統一的標準,主觀性和隨意性較大,考查範圍有限,選擇題摒除了這些缺陷,是考試公平、公正、標準化的重要體現。醫師資格綜合筆試採用A型(最佳選擇題)和B型題(配伍題),共有A1、A2、B1、A3、A4五種題型。

A1 型題(單句型最佳選擇題):每道試題由1個題乾和5個供選擇的備選答案組成。題幹以敘述式單句出現,備選答案中只有1個是最佳選擇,稱為正確答案,其餘4個均為干擾答案。干擾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確,或是部分正確。

A2 型題(病例摘要型最佳選擇題):試題結構是由1個簡要病歷作為題幹、5個供選擇的備選答案組成,備選答案中只有1個是最佳選擇。

B1 型題(標準配伍題):試題開始是5個備選答案,備選答案後提出至少2道試題,要求應試者為每一道試題選擇一個與其關係密切的答案。在一組試題中,每個備選答案可以選用一次,也可以選用數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選用。

A3 型題(病例組型最佳選擇題):試題結構是開始敘述一個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情景,然後提出2個~3個相關問題,每個問題均與開始的臨床情景有關,但測試要點不同,且問題之間相互獨立。

A4 型題(病例串型最佳選擇題):開始敘述一個以單一病人或家庭為中心的臨床情景,然後提出3個~6個相關問題。當病情逐漸展開時,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時陳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設信息,這些信息與病例中敘述的具體病人並不一定有聯繫。提供信息的順序對回答問題是非常重要的。每個問題均與開始的臨床情景有關,又與隨後的改變有關。回答這樣的試題一定要以試題提供的信息為基礎。

基礎綜合

考核內容: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衛生法規、預防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專業綜合

考核內容:症狀與體徵、疾病(按照人體系統排列):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泌尿系統(含男性生殖系統)、女性生殖系統、血液系統、內分泌系統、精神神經系統、運動系統、兒科、傳染病、性傳播疾病、其他。

實踐綜合

考核內容:發熱、胸痛、咳嗽、咳痰、咯血、呼吸困難、水腫、腹痛、噁心、嘔吐、腹瀉、黃疸、淋巴結腫大、發紺、頭痛、意識障礙、抽搐、嘔血、便血、紫癜、蒼白乏力、進食梗噎(疼痛)、吞嚥困難、暈厥、心臟雜音、心悸、甲狀腺腫大、肝大、脾大、腹水、腹部包塊、癱瘓、精神障礙、頸肩痛、關節痛、腰腿痛、異常陰道流血、血尿。

臨床執業醫生分說線360

證書註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十二條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准予註冊,併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註冊手續。

第十四條醫師經註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註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註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醫師註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准予註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註銷註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六)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被註銷註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註銷註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等註冊事項的,應當到准予註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註冊手續。

第十八條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消失的,申請重新執業,應當由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機構考核合格,並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註冊。

第十九條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個體行醫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經常監督檢查,凡發現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應當及時註銷註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准予註冊和註銷註冊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並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彙總,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