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如今犯罪片還是比較多見的,比如“嫌疑人X的獻身”和“全民目擊”等作品,高質量的作品最大的共同點便是透過電影去折射現實中的現象,然而比較大尺度的作品要數“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了,這部作品完全是“搜索”的升級版,從四個事件牽引出對人性的思考,一個老師打了學生,最終學生選擇了自殺,一個兒子因為利益而把自己的母親扔在門外,一個停車妨礙營救的混蛋,另外一個則是隻在乎錢的律師,為了利益在法庭上把正義壓倒。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這四個人,都是社會中常見的類別,他們這樣做是不道德的,然而卻不可能給他們在法律之內定罪,江亞便充當了法律之外的裁判者,他試圖用自己的力量去維護“正義”,甚至在電影后半段,他作為兇手直接展露在了觀眾面前,我們不用猜測,但是很過癮,因為他與方木進行了一黑一白的對抗,那種見招拆招的方式不亞於“嫌疑人X的獻身”中物理教師與數學老師的博弈。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迴歸本作品,我們都應該知道,我們有權利捍衛自己的生命,但我們沒有權力去判決別人的生命,江亞是一個特別極端的人,他的作案手法殘忍,甚至以殺人為樂,這種病態的表現阮經天把握的很到位,他長髮,表面看上去跟普通人一樣,戴著眼鏡顯得很斯文,然而瞪眼挑眉時,卻像是變成了另外一個人,內心完全被黑暗吞噬,我想沒有人會愛上這樣的人,因為他恐怖,因為他變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是的,江亞絕對是一個變態,他可怕到連一個小孩子都不會放過,他用自己的私刑去處理那些社會人渣,用自己的一套規則去定義這個社會,這顯然是自取滅亡。因為法律就是貫徹生活的規則,任何人都不可能去逃脫法律,而他的規則與法律背道而馳,所以他永遠會被消滅。其次,江亞又是一個可憐的人,他自詡自己是“城市之光”,其實這只是他想證明自己存在的一種手段,江亞是一個急於表現自己的人,這種人可憐又可悲。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每一座城市,都會有大批好人,自然也會存在壞人,在我們看不見的地方,江亞甚至不覺得自己壞的徹底,他覺得自己所殺的人是該殺之人,當然所有人都會知道這樣做是錯的,所以我們憎恨江亞。於是方木出場了,感覺鄧超版要比李易峰版強太多,本作品中的方木一直是老練的形象,不過灰白色的頭髮再搭配無精打采的眼神,整個人又略顯頹廢,確實感覺鄧超的演技還是有的,不過忽強忽弱,然而這部作品裡他也算是驚豔到了我們,他與阮經天的對手戲也非常棒,步步懸疑,很能讓觀眾心跳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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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座城市都需要光明,但光明應該交由警察。因為這是他們的職責,所以我們普通人不可以代替“警察”這一職位,江亞這種以暴制暴的措施,只會讓城市陷入無盡黑暗。可笑的是,江亞的行為居然得到了民眾的擁護。就像是其中一個案件裡,江亞利用網民投票的方式對律師處以生死。少數服從多數,這種生與死之間的選擇完全取決於網友的投票,極大的增加了案件的娛樂性,然而透過這一案件帶給了我們很多的思考,網絡暴力似乎在這一時代從未停止過,我們總是站在道德最高點去批判別人,中國人從來不缺少話語權,然而因為這些話語權的存在,卻引發出了很多的悲劇。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城市需要光芒,光芒便是善良

之前發生過許多的微博自殺事件,如果吃瓜群眾們能手下留情,不過分的激起輿論,是不是這些悲劇就不會發生呢?網友們的“正義”投票,最終啟動了律師身上的炸彈,最後兇手居然是無數的網民,對於現實社會絕對是極大的諷刺。最終的兇手是誰呢?是江亞還是那些虛偽的“正義”人士?沒人承認自己是兇手,然而大家都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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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都有自己的陰暗面,但因為法律的束縛,所以最終我們都無法釋放的,而一個國家需要的制度去完善社會的安康。而影片最終,也是需要真正的正義降臨擊敗邪惡收尾的,所以最終方木變成了城市之光,而江亞則變成了城市裡的陰暗。所謂“城市之光”,實際上不是裁決邪惡,而是找到真相。這個世界需要正義,因為正義能夠給我們帶來美好,帶來公平。所以最終我們都要明白,要本著善良心去看待這個世界,能夠定罪的永遠只有法律,而不是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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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作品結合了很多話題,也讓我們進一步的思考網絡環境的利弊,而社會需要不斷的反思才會進步,這是一部好作品,確實令人深思,而人物發麵的塑造也很完整很突出,這個時代下我們都應該調整自己,別做極端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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