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年限又未满15年,怎么办?不少有补缴社保需求的职工会接收到这样的信息:“只要交数万元,就能够代办社保缴费手续,轻轻松松即可一次性缴满15年,随后坐等提前享受社保退休待遇。”这是真的吗?近日,广州从化区人社局法援中心频频接到这类情况的咨询。法援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一次性社保补缴必须满足相应条件,某些代办机构号称能办理“一次性补缴”十有八九是骗局。职工一旦通过这些代办机构办理补缴,往往没有下文。
那么,社保补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记者带你一起来“正确打开补缴方式”。
案例
高龄女工托人“补缴”8万多元打水漂
今年51岁、家住广州从化区的黎女士称,因达到退休年龄,她去年从某环卫公司离职。在职期间因未缴满15年社保费,黎女士离职后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逐月延缴,缴满15年后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前,为了让自己在年满50岁后可第一时间享受社保退休待遇,黎女士选择了一条“捷径”——经朋友介绍认识的胡某声称自己在某人力资源公司工作,可“托关系”帮黎女士一次性缴满15年社保。
最初,黎女士家人并不同意此做法,但胡某声称“已经帮人成功代办过”并列举了一系列所谓“成功案例”。黎女士不顾家人反对,最终向胡某支付6.3万元补缴费和2万元“手续费”,合共8.3万元。依照黎女士与胡某签订的“合同”,黎女士4个月内可拿到自己的第一笔退休金。
然而,随后发生的事情超出了黎女士的预料。4个月后,她仍未拿到退休金。胡某以各种借口一再搪塞。黎女士几经周折找到胡某,要求返还款项,胡某却声称无力偿还,现场“耍赖”。黎女士称,此事件中,与她有相同遭遇、不慎被骗的共有8人。黎女士表示,下一步,他们这些受骗者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款项。
说法
律师:社保代缴不受法律保护切忌轻信他人
胡某声称自己所供职的某人力资源公司与黎女士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只是以挂靠方式为黎女士缴纳社保。对此,广东映日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洁冰分析认为,这其中或存在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获取参保缴费资格的嫌疑。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因此,诸如此类的“挂靠”代缴社保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林洁冰表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和《刑法》,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上述案例中,代缴机构通过收取代理费用为他人参保的行为,不仅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更有可能触犯刑法。
林洁冰提醒,不要轻易选择社保代缴。“社保代缴并不受法律保护,在法律风险上得不到保障,且有可能遇到诈骗,如果不幸发生类似事件,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提醒
人社部门:可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逐月补缴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金。那么,怎么做才是“缴费至满十五年”的“正确打开方式”呢?
从化区人社局表示,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至15年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满至15年:第一、黎女士被原用人单位返聘,或应聘入职新的用人单位,并且用工方愿意将黎女士调至管理岗,并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黎女士可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至满55周岁。若满55周岁后,社保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即180个月),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80个月。第二、黎女士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继续逐月延缴社保至满180个月,若其在缴至55周岁时,社保缴费年限仍未满180个月,届时方可一次性补缴。
从化区人社局提醒,临近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未满15年的职工如需补缴社保业务,要到法律规定的社会险费征收机构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