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我说哪一个年代的爱情更加自由,我会说是现代;如果让我说想要拥有哪一时期的婚姻,我会选择六七十年代。
现代的我们虽然恋爱自由,婚姻自由,选择另一半的权利从父母的手里转到了自己的手中。这看似自由、合理的事情却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结果。有数据显示,在自由恋爱的情况下离婚率大大超过父母过问下的婚姻,为什么会这样呢?六七十年代的婚姻又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来一起看看。
在六七十年代,一个人想要找对象,是需要通过媒人来介绍的,即使两个人很熟,也需要通过媒人去提亲才可以。没有自己带着东西去提亲的,不合规矩。那个年代,相处几个月就可以定亲了,一年左右感觉差不多就可以了商量结婚的事宜。其实按道理说,一年左右的时间并不是很长,想要全方面地了解一个人,时间还是有些少的,那为什么那时的婚姻比现在的爱情更加“瓷实”呢?
范伟曾经演过一部电视剧叫《先结婚,后恋爱》。可能有些人刚开始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会感到很诧异:先结婚,后恋爱!这太不符合逻辑了吧。对自己的另一半都不了解,都没有相处过,怎么就能结婚呢,怎么就能把自己的后半生托付给他呢?其实,这其中就是隐藏着两个人的婚姻能否长久的秘密所在。
现代的人谈恋爱都是要谈两三年才结婚的,甚至更长的时间,认为谈的时间长点就能对对方了解的更多点,才能判断他是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清朝的诗人纳兰性德曾经说过“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意思是说如果两个人每次相见都像第一次见面那样,就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也就不会难过了。
我们对待感情,对待婚姻,虽然不能说找个陌生人就可以嫁了,但也不能观察太久。太久的相处就容易消磨掉对方对自己的“好奇感”和“新鲜感”。当然,这份好奇感和新鲜感每一对恋人都会先有后无,但那些在谈恋爱期间就把这份好奇感和新鲜感消磨殆尽了,没有了继续走下去的动力了,那他们就会觉得对方不适合自己,委婉的说缘分尽了。
为什么我说六七十年代的爱情让我羡慕呢?因为他们在交往不久后,在那份好奇感和新鲜感没有完全消磨掉的时候,就选择了结婚,婚后即使没有了那种感觉也无大碍,因为有家庭的责任让他们在坚持着。
当然,现代的人会说,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婚姻,没有必要继续下去,要果断地去追寻自己的真正地幸福。有位名家曾说过:“两个人不讨厌,便有了结婚的基础。”是啊,婚姻始终要平淡的,只要相互不讨厌,便能够在一起生活,至于是什么样的生活,那就由两个人共同创造了。但有人想一直处于恋爱期间的那种甜蜜,那我只能说那种是爱情,不能称为婚姻。
最后送给各位一句话“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如果没有婚姻,你将死无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