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投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3、实施方式
本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自有资金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自有资金理财的进展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相关风险及内部控制
(一)相关风险
公司虽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公司制定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并保证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由证券部门及时予以披露;
4、董事会对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公司确保选择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19年财务数据经审计机构审计,2020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1年3月29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余额为8,502万元,占2020年第三季度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2.82%。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公司就此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因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尚未披露,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分别指2019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