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男子酒后狂踩他人车辆,被行政拘留

6月14日上午,翁源龙仙派出所依法对一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及时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秩序。

6月13日,对康某来说本是高兴的日子,但也是他“锒铛入狱”之日。

经过一天的交谈,康某好不容易把谈了好久的工程拿下,心情非常愉悦,哼着小调准备和朋友去吃宵夜小酌几杯庆祝下。可当他驾车准备离开时,发现前面出口被两台小车挡住无法通过,康某便下车高呼二句,无人应答后心情大落,冲动的他对着两台小车就来几下“佛山无影脚”把小车的前车门踢凹。此时,其中一辆被踢小车的车主车主张某看见后欲与其理论,可鲁莽的康某却不搭理人驾车强行离开。

龙仙派出所接报警后,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警综信息平台和“天眼”侦查得知康某在县城某夜宵挡,然后请求交管股值班民警增援。面对处置民警,喝得醉熏熏的康某口出狂言极不配合工作,在民警和康某朋友劝说无效后,民警强行将康某带回派出所并约束到酒醒。第二天康某酒醒后对其踢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后悔莫及。

韶关男子酒后狂踩他人车辆,被行政拘留

网络配图

目前,康某已被行政拘留,车主损失赔偿在下一步处理之中。

来源:翁源公安

编辑:S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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