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都看过这动图,但你就以为甲方就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现实的确是这样,但是又不一定是,因为乙方也会转包……
这个新闻就是让笑到喷饭的事情。
事情其实很简单:2012年8月,广西柳州籍覃佑辉覃老板投资参股两家公司,和南宁一房地产公司魏老板商业合作,而在2013年,两者发生了合同纠纷,魏老板要对覃老板参股投资的两家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同年10月,因怕自己的投资打水漂,这位绰号叫“十四哥”的覃老板居然想出歪主意,拿出200万元想雇凶干掉对手魏老板。
事情到这里,其实平淡无奇,但故事发展很狗血。虽然道上有号“十四哥”,但雇凶杀人不是简单事,不是谁都敢干的。
于是,覃老板作为甲方,道上发出个200万暗杀工程包,这200万的“工程”,奚广安作为乙方接了,想来奚广安也是个有头有脸的大哥人物,不肖干这种杀人脏活,奚广安转手找到莫天祥,不过价钱减半,只给莫天祥100万让莫杀人;可莫天祥也不笨,莫天祥又找了杨康生,自己吞下73万,只给杨康生27万;这杨康生可能是较胆小的,自己拿走7万,剩下20万找了同辈兄弟杨广生;这杨广生也是有样学样,自己吞下10万,又转手找了凌显四,当然价钱只剩下10万。这200万就这样被乙方层层转包,个个到手刀之下,“暗杀”酬金从200万元先后减少到100万元、27万元、20万元,最后只剩下10万。
故事到这已经够搞笑了,但想想也真实,毕竟这可是杀人的活,真做了就得满地逃难,抓到就没命了,要是和对方有仇有恨或者好勇斗恨,激情之下杀人也算了,平白无故去杀人还得想想清楚,何况现在物价这么高的生存环境(笑),谁也不傻。反正情况就是,大家都不是十分缺钱的人,钱照收,活不干,到手刀,再转包。
你以为就这样结了,还有更搞笑的呢,分包到乙方凌显四,金额只剩下10万而已,想来也不可能再分包下去,毕竟你要开口说几万块就想找杀手也说不出口了。但为了10万背人命也是不可能的,据案发后的凌显四回忆说,接到“任务”后,他思前想后,觉得这10万元酬金太少,一旦败露要赔上一辈子划不来。可这凌显四想来的确是缺钱,凌显四不想杀人又很想要这10万,怎么办?
更搞笑的来了,这凌显四为挣这笔钱,想到个骚操作:决定去找魏老板坦白,商量让魏老板配合他伪造个现场拍个照片,好让他把10万元酬金骗到手……
于是在2014年4月28日,凌显四联系上魏老板,然后在南宁一咖啡厅约见。会面中凌显四向魏老板坦白告知这事,有人出资10万元(是200万好不好,10万这么低,魏老板估计听了已经吐血ing)要将其杀害,想让魏老板合作拍个照片,一张手被反绑的照片,称用于向上家交差……
操作这么骚,当然不成了。想来魏老板一定很生气,生气远远大于恐惧,想想也是,堂堂房地产老板,才10万,这不是侮辱人,还要给你装死拍照配合,这,简直就是士可杀不可辱嘛,以后还混啥。
于是,魏老板当然就报警处理啦,顺藤摸瓜,一层层一串串的来。
最后:当然个个都是故意杀人罪啦。2019年10月17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覃佑辉、奚广安、杨康生、杨广生、莫天祥、凌显四犯故意杀人罪抗诉案进行终审宣判。
主谋甲方覃佑辉5年--->乙方1奚广安(100万)判3年半--->乙方2莫天祥(73万)判3年--->乙方3杨康生(7万)和乙方4杨广生(10万)都是3年3个月---->乙方5凌显四(最后剩下的10万)2年7个月。
大致是按金额判刑。甲方覃老板作为主谋当然没说的,最重没说;7万想来和10万是一个级别,杨康生和杨广生一样判,最后的逗逼级骚操作的凌显四,虽然也是10万,想来有向魏老板和警方双坦白情节,最轻了。
OMG,这狗血的剧情就这样完结了,撒花,这是编剧都不敢这么编……
最后来张大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