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吕梁引才出新政 建功立业正当时

近日,吕梁市出台《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拓宽引才渠道,拿出真金白银,创优保障措施,诚邀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吕梁创业就业、逐梦扬帆。

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引进对象: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纳入我市专项引才行动的紧缺型全日制本科生。

具体划分为以下五类:

A类:世界排名前400名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B类: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C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D类: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E类:纳入专项引才行动的紧缺型全日制本科生

引进主体:

辖区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依照本实施意见,精准聚焦产业事业发展需求,引进专业对口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引进方式:

全职引进:事业单位引进A、B类优秀高校毕业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引进专业对口的C、D类优秀高校毕业生,可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在市县两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引才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引才行动,引进E类及以上优秀高校毕业生,为重点行业领域和基层一线充实急需紧缺人才。

柔性引进:鼓励企事业单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原则,通过顾问指导、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项目招标、联合攻关、成果转化、专题服务、合作交流等形式,柔性引进A、B类优秀高校毕业生。可不迁户口,不转关系,两地共享,来去自由。

待遇保障:

编制岗位保障:事业单位全职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有空编的优先使用空编引进,若无空编,可按照编制周转池制度申请使用编制。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足时,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聘用引进。

工作津贴:对柔性引进的A、B类优秀高校毕业生,根据在吕梁实际工作天数,分别给予800元/天、500元/天工作津贴。

生活补助:对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并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或聘用合同的A、B、C类优秀高校毕业生,可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给予生活补助。A、B类三年内每月分别给予6000元、5000元生活补助,C类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

安家费:对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并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或聘用合同的A、B类优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安家费。

住房补贴:对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并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或聘用合同的C、D、E类优秀高校毕业生,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我市新录用的省委组织部定向选调生参照此标准发放住房补贴。

科研支持:对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并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或聘用合同,且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A、B、C类优秀高校毕业生,给予科研经费支持。A、B类一次性分别给予不低于8万元、5万元科研经费,C类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健康体检:对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A、B、C类优秀高校毕业生,可参照我市县处级干部体检标准,在市内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配偶安置:新引进A、B、C类优秀高校毕业生,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原则,安置其配偶在吕梁工作。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接收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对口安置;原在企业工作或无工作的,积极协调市内企业为其提供就业岗位。

子女教育:新引进A、B、C类优秀高校毕业生子女入学入托,可参照本人意愿在市内直接予以安置。

支持创新创业:在我市领办创办企业的,可按《吕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对合作研究、合资创办企业的,允许以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或入股。鼓励以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方式提供成果,并从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用于奖励。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有效调动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积极性。

经费保障:

事业单位引才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现行经费渠道列支,企业引才所需费用可全额列入经营成本。

据悉,吕梁市正在抓紧筹备实施科技创新、健康吕梁、乡村振兴、开发区招才引智、教育强市、理论教研六个专项引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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