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依法嚴懲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勢力犯罪”情況。通報指出,未成年人涉黑惡犯罪數量逐年增長,一些黑惡勢力有意將未成年人作為發展對象,以此規避刑事處罰。
數據顯示,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批准或者決定逮捕黑惡勢力犯罪案件62247件180854人;經審查批准和決定逮捕46173件135865人,其中涉未成年人3841人,包括涉黑案件392人、涉惡案件3449人。共受理審查起訴黑惡勢力犯罪案件51441件258662人,經審查決定起訴28091件173235人,其中涉未成年人7277人,包括涉黑案件941人、涉惡案件6336人。
“未成年人涉黑惡犯罪雖然從整體上看人數總量不大,佔同期犯罪比例不高,但數量逐年增長。”最高檢檢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萬春介紹,2017年至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受理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數分別為84人、428人、552人,2018年、2019年比上年分別增長了410%、29%。
萬春表示,更突出的問題是,一些黑惡勢力利用刑法關於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有意將未成年人作為發展對象,以此規避刑事處罰,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無論是對社會和諧穩定還是對未成年人成長都危害極大。
與此同時,有的黑惡勢力犯罪組織自編順口溜“只要不碰八大類(刑法第十七條規定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等八種犯罪行為),天塌下來都不怕”,在組織成員中傳播,誘導一些未成年人加入該組織;有的黑惡勢力刻意招募、拉攏未成年人,在案發後故意安排不滿十六週歲的成員到公安機關投案;還有一些黑惡勢力利用未成年人尋求刺激、好奇的心理,以容留、教唆吸食毒品等方式引誘未成年人加入,以達到任意控制未成年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