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日前,省司法厅与省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司法行政类电子证照的通知》(皖事通〔2020〕3号),要求加强司法行政类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充分依托移动端,拓展电子证照亮码场景,并在亳州市启动司法行政类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
●2019年底制成8类司法行政类电子证照●
●律师工作证
● 律师执业证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公证员职业证
●公证机构执业证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司法鉴定许可证
请全省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机构登录“皖事通”APP,认领相关电子证照。
供稿:厅办公室
责编:孙淑娟 编审:彭魏 徐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