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岁女大学生被已婚男老师当街刺死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郭春牛被判死刑。
11月17日,大二女生涵涵(化名)的母亲谢女士接到了法院的通知,11月20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杀害她女儿涵涵的被告人郭春牛进行一审宣判。
2019年2月,安徽工程大学33岁的已婚思修男老师郭春牛结识了该校19岁的女生涵涵,郭春牛隐瞒自己已婚和涵涵成为情侣,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6月分手,9月初,郭春牛希望与涵涵复合未果后,于当年9月19日将涵涵刺死在街头,尸检报告显示,涵涵身中48刀。
法院一审判处当街杀死女大学生男老师死刑
11月20日下午,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岁女大学生被已婚男老师当街刺死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郭春牛被判死刑。
据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消息,2020年10月30日上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春牛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由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1月18日从涵涵的母亲谢女士处了解到,法院在17日通知她,该案将在11月20日进行一审宣判。
“我们不要经济补偿,只要求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这个诉求从一开始就是确定的,没有任何改变。”谢女士说,“如果一审没有判死刑立即执行,我们还会继续上诉。”
受害方代理律师樊颙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公诉机关对该案进行了充分准备,在10月30日的庭审进行了四个小时,郭春牛当庭翻供,不承认检察院指控的故意杀人,只承认伤人,承认对被害人有感情想要复合,并称自己只捅了受害人五六刀,但尸检报告上写的就有48刀。此外,对于自己案发前一个月购买作案匕首,郭春牛辩称,他是想要自杀用的,同时称自己作案前有抑郁症状。但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在案发后相关部门对郭春牛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认为,其没有精神病,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做精神鉴定的专家也出庭作证了。
男老师隐瞒有家室与大一女生谈恋爱 被分手后刺死女生
1999年出生的涵涵是家中的独生女,2018年涵涵考入安徽工程大学,却未想到等待她的竟是一场杀身之祸。
2019年2月份,涵涵与学校33岁的思修老师郭春牛结识,郭春牛并未告知涵涵自己有妻子,同年4月初两人成为情侣,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同年6月30日分手。
涵涵的母亲谢女士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其实在这期间涵涵一直想要分手,但是郭春牛会用自杀、挂科等方式威胁涵涵,后来涵涵和家人说,她再也没有和郭春牛见过面,但是家人却在9月份从学校得到了女儿遇害的消息。
据安徽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9年9月初,郭春牛希望与涵涵复合未果。同年9月19日15时35分,郭春牛携带一把匕首至安徽工程大学校园等候涵涵下课,16时26分,郭春牛尾随涵涵至学校小北门外。涵涵欲坐出租车离开摆脱纠缠,见郭春牛追来便向马路对面跑去。郭春牛追至马路中间,持匕首向涵涵颈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共捅刺数十刀。公安民警接群众报警到达案发现场,将自杀未遂的郭春牛控制,涵涵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者系被他人持锐器刺戳全身多处致左颈总静脉破裂,肺、肝、肾、脾、胰等多脏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尸检报告显示,涵涵身上共有48处伤口。
遇害女生母亲:穿着女儿生前的衣服出庭 凶手执行死刑后再安葬女儿
在20日的宣判过程中,谢女士一直穿着女儿生前的衣服,并带着女儿的照片,“我希望用这种方式,让她亲自听到法院的判决。”
谢女士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涵涵是她唯一的女儿,孩子遇害后,她和丈夫每天都是在痛苦之中度过,“很多人劝我们天气好的时候出去走走,散散心,转移一下注意力,但是他们不知道,外面的阳光和世界在别人看来都是彩色的,但是我们现在看什么都是灰色的。”
谢女士说,自己的爱人是在机场做大巴车司机,涵涵遇害后,爱人主动和单位提出无法工作,“因为他是开大巴车的,关系到车上乘客的安全,如果他的精神状态不好,可能对车上的人都不安全,所以就暂时无法回到工作岗位上。”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涵涵在遇害后遗体一直保存在殡仪馆没有安葬。“主要担心后面案子进展中,如果再需要做尸检等,另外也是要等到凶手被执行死刑后才打算安葬女儿,这也是我们想要给女儿的一个交代。”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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