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玄黄日月盈
社会贫富差距到了这种地步,就到了崩溃的边缘。不是社会变态,是历史规则。
杜甫生活时代的前期,正是唐玄宗打造的开元盛世。
所谓的盛世,所有危机都潜藏在“朱门酒肉臭”。
比如唐玄宗宠爱杨贵妃,就封她的三个姐姐为韩国夫人、虢国夫人、秦国夫人。
她们不是有功于国家的功臣,却享受着超越王侯的富贵。绝对的“朱门”豪家。
她们不是社会国家的建设者,却是巨大的财富蛀虫。她们穷奢极欲的每一枚“开元通宝”,都是百姓的血汗。
对于普通百姓、寒门学子一生的努力,也及不上这些“朱门豪贵”到华清池洗一次澡的脂粉钱。
站在百姓立场的杜甫,用实录的笔触,真实记录下很多开元盛世下隐藏的危机。
其中既有杜甫对自己一直郁郁不得志,沉沦下僚的自我感怀。
更是站在普通百姓立场,看着深爱着地祖国发生的这一切。
写下这首诗时,杜甫已是44岁的年龄,困顿长安也有十多年时间了。
长安既有帝王将相的繁华似锦,也有像他这样贫病无依的下僚小吏、卖炭南山的穷愁百姓。
这种天与地的巨大差距,怎能不让敏感多思的诗人震彻灵魂的触动呢?
天宝14年11月(755年),从长安回到奉先省亲的杜甫,一进家门就得知了小儿子被饿死的噩耗。
中年丧子、仕途困顿的诗人百感交集,
写下这篇《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的感怀诗作。
也就 在同时,安禄山叛军的铁骑,
彻底踏碎了沉醉在大唐盛世梦境中,不愿醒来的人们!
正如杜甫所料“路有冻死骨”的噩梦,
开始了。
冷月青史
诗圣杜甫是现实主义诗人,是新乐府运动的开创者。他主张诗要贴近生活,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描述和反应现实。因此,他的诗多取材于政治兴亡,社会动乱,战争徭役,饥饿贫穷和贫富悬殊。他的诗真实地描写和记录了社会现实,赋有鲜明的时代性,故有“诗史”之称。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就是现实主义诗人杜甫对于大唐盛世达官贵人挥霍无度的奢靡生活,以及底层贫苦百姓饥馑冻毙,饿殍遍野的悲惨现实的真实写照。丝毫不是杜甫的杜撰,也不是大唐盛世两极分化中个别的社会现象,而是普遍存在。"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是杜甫的所见所闻,和自身命运的写照。
天宝十四年(755年)十一月,杜甫前往奉先省家,就沿途见闻,和自身遭遇以及内心感受写成了著名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诗首先写了自己在长安十年的仕途坎坷和内心苦闷和匡扶社稷,心忧黎民的抱负及志向。接着按时间顺序写了省家路过骊山华清宫的见闻。小标题是笔者所加。
《长安十年感慨》(略去)
《省亲路过骊山所见》(摘录)
凌晨过骊山,御榻在嵽嵲。
瑶池气郁律,羽林相摩戛。
君臣留欢娱,乐动殷樛嶱。
赐浴皆长缨,与宴非短褐。
彤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
鞭挞其夫家,聚敛贡城阙
况闻内金盘,尽在卫霍室。
中堂舞神仙,烟雾散玉质。
煖客貂鼠裘,悲管逐清瑟。
劝客驼蹄羹,霜橙压香橘。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
《省亲到家所见》(摘录)
老妻寄异县,十口隔风雪。
谁能久不顾,庶往共饥渴。
入门闻号啕,幼子饥已卒。
吾宁舍一哀,里巷亦呜咽。
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
《杜甫如此,老百姓如何生存!》
岂知秋禾登,贫窭有仓卒。
生常免租税,名不隶征伐。
抚迹犹酸辛,平人固骚屑。
默思失业徒,因念远戍卒。
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
杜甫诗成不久即暴发了安史之乱。不是杜甫
一诗成谶而是社会阶级矛盾的必然结局,也是贫富两极分化的必然产物。因此,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是社会的变态,而是任何封建社会的正常现象。此后,杜甫写了《三吏》,《三别》等诗篇都深刻的揭露了人民的苦难。杜甫的心里是矛盾的,他尽管自己一生穷愁潦倒,儿子饿死,常年漂泊,寄人篱下。“厚禄故人书断绝,恒饥稚子色凄凉”,“痴儿不知父子礼,叫怒索饭啼东门。”。但,他仍然忧国忧民,"致君尧舜上,再使民俗纯。",自己居无定所《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而仍然期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不下寒士俱欢颓,";自己始终幻想实现自己匡扶社稷的理想:"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尽管一生得不到朝廷的重用,科考落第,在长安十年为谋个一官半职,干谒游走于权贵门下,吃的是:冷炙剩羹,最高做了个看军械库的库管。但,他仍然认为:"
生逢尧舜君,不忍便永诀。"。这就是杜甫的心里纠结和矛盾,也是儒家思想熏陶下的古代士大夫的忧国忧民,悲天悯人的苦闷思想,在杜甫诗中的真实反应。
综上所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是社会的变态而是社会现实的写照,也是杜甫忧国忧民的心底咏叹!
彩云飞翔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是社会变态,是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写照。那这两诗句的含义是什么?
原句义:
朱门:指红漆的大门,泛指富裕人家。“朱门酒肉臭”其原本状况该是“朱门酒肉香气”,作者用“臭”替代“香”,有两层意思:一是为了韵律需要,二是含有讽刺意味。
“路有冻死骨”,这里的“冻死”不单纯为冷冻而死,包括饿死及无钱病死等。用“骨”来突出问题的严重性或存在看普遍性。
延伸义:
帝王家族、官宦府第以及财主土豪等名门望族之家,整天痴迷于酒肉穿肠,过一着花天喜地的生活,从来就没有一点良心去关心一下社会最低层的劳苦大众。
这就是社会畸形导致了两极分化,正所谓“富者通吃,穷者交租”之社会乱象。诗人杜甫曾是官场中人,当然对此现象刻骨铭心,也愤怒不己,借诗句表达了心声。
评论语:梁启超在《王荆公传》第七章言即:
“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者,其大多数人之穷困,则奢焉者之睃之而已。”
既然是杜甫所作诗《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中前两句,那么杜甫当时是什么样的心理状态?
天宝十四年十一月份,有一天杜甫离开京城去奉先省家,沿途所见所闻简直不堪回首。想一想,自己在京城由于科考失第,也曾不得不走动官员富贵人家,吃的是残汤剩饭。
如今这次省家一路走来中,确实发现了有更困难的群体,他们(她们)挨饿受冻、东倒西歪,有的人早已死在路上了。于是,杜甫有感而发,写成了《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
从这首“五百字”的长文诗中,不难发现杜甫当时的心理状况是矛盾而纠结的。为什么富人过着迷烂生活,而穷人却不能饱肚呢?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是作者自身命运同社会底层穷者命运的交融点所在,是社会不公平,贫富差距过大的根本问题症结。这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整个社会客观现实存在。
存在不合理,就应该受到鞭跶,杜甫正是基于这样的情怀而疾书。那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呢?
名句:两人同心,其利断金,大家都熟悉,其下一句为:同心之言,其臭如兰。为何是“臭”呢?古语“臭”即代表“气味”,也不读“chou”,而是读成“xiu”。
那么“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肯”,就可以这样认为富人喝酒吃肉的气味,与路上那些受饿或冻死之人来对照,是不是差别很大。因为十一月份是冬天,酒肉不会发臭,但人有可能饿冻死。
能大胆写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诗句,说明诗人忧国忧民。他一边是揭示了朝庭腐败,一边又同情了劳动者的辛酸。
世中之人有不少人认为杜甫夸大其词,事实上清人赵翼有评断:
“盖其思力沉厚,他人不过说到七八分者,少陵必说到十分,甚至于有十二三分者。”
固此,理解这两诗句更应结合全诗去渗透,找到其精准思想脉博才可以,非一二句而断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