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男子用配偶名義網貸透支信用卡,欠債10多萬失聯被起訴

隨著各種網購分期、信用卡借款以及各種網貸平臺的出現,許多人都會選擇透支信用卡或網貸進行超前消費。假如被配偶利用自己的名義進行網貸和刷自己的信用卡套現消費呢?這債務怎麼辦?近日,信宜法院北界人民法庭就審結了一起因超前消費而引發的婚前債務糾紛。


茂名男子用配偶名義網貸透支信用卡,欠債10多萬失聯被起訴

網絡配圖


  案情回放
  被告溫某是原告龍某的前夫。兩人於2017年12月登記結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溫某經常使用龍某的信用卡套現和透支消費,並多次以龍某的名義在各網貸平臺上貸款消費及償還個人債務。2018年11月兩人因性格不合自願到民政局協議離婚,協議上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由溫某負擔。經雙方結算,溫某以龍某的名義在網貸平臺貸款以及利用信用卡消費、貸款和套現合計150800元。



  溫某於2019年2月9日出具《欠條》給龍某,承諾會償還借款本金150800元及利息和違約金,但未就還款期限進行明確約定。離婚後,溫某僅償還了19500元給龍某,沒有依約履行餘下款項的還款義務,隨後失聯了。
  龍某沒有收到溫某的還款,無力償還網貸平臺欠款及信用卡賬單,並被銀行和網貸平臺列入徵信黑名單,被起訴至法院。無奈之下,龍某將溫某起訴至法院,請求判決溫某立即償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龍某名義在網貸平臺及信用卡發生的借款本金合計150800元,利息、違約金及手續費160000元。溫某則辯稱,立具《欠條》後的貸款和消費是原告所為,現全部由自己償還不符合《欠條》約定的金額,不同意承擔《欠條》約定外的金額,由於立具《欠條》時並未仔細核對賬單,要求重新核對賬單;同時,溫某認為龍某主張的利息數額過高,只同意償還本金部分。


  承辦法官接到案件後,仔細研究案卷證據,多次約見當事人並向當事人辨法析理,闡明相關法律規定,分析利害關係。經過審判團隊的努力,龍某和溫某經核算,確認溫某尚欠本金150800元、利息10000元、違約金100000元及未付違約金產生的利息,隨後雙方就確認的款項達成了一致調解協議,由溫某分期償還欠款。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夫妻雙方在協議離婚時應當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和債務處理進行明確約定,協議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履行。其次,當事人在立具《欠條》時應當明確約定利息計算方式、還款期限和逾期後果,切忌模稜兩可。最後,奉勸年輕人在超前消費花未來錢時,要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充分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再進行消費,增強自制力,切勿因一時的慾望而過度透支自己的未來。
  來源:茂名晚報訊記者池榕通訊員羅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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