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知还有没有印象,2019年10月20日,在大连沙河口区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一位10岁的女孩被残忍杀害并抛尸,这起案件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在当时轰动全国,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热议,人们就未成年故意杀人是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最后,以案件主犯——13岁的少年蔡某被收容教养而告一段落。
可是时间仅仅过去半年,又一起同样的案件在安徽郎溪上演。
一名2007年出生的少年(今年也刚好13岁),也残忍杀死了一位比他小三岁的女孩,且同样将受害者抛尸。
4月18日,安徽宣城警方郎溪公安通报:此前走失报警的女孩杨某婷系被13岁男孩杨某某侵害遇难。18日上午,根据杨某某供述并经现场指认,警方在梅村村一灌木丛中找到杨某婷的尸体。
据悉,安徽这起杀人案的13岁主犯和10岁的被害人系堂兄妹关系,有知情人透露,女孩的母亲常年不在家,女孩性格老实。
这两起案件有着惊人的雷同处,都是少年作案,且性质同样恶劣!
少年杀少年,除了细思极恐,还让人不禁后背发凉。
因由事件的本身都有着令人发指的一面,震惊、心情沉重,难过……或许在看到此类消息时我们涌现的情绪不尽相同,但毫无疑问,这种未成年法律上的不完善、以及它产生的负面性等,由此引发的深层次的思考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将是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