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广东法院普遍存在“不交吉”拍卖的情况——执行局在拍卖被执行人房屋时,
公告声明不负责清场交付(竞买人竞买后自行解决),并在收到拍卖款办理转移登记后终结执行。对于一些还有人住的房子,即使万般喜欢,也只能忍痛割爱,敬而远之。
对于一些拍卖到房产,面对需要清场的情况,更是搔耳捶胸,悔恨当初。
让众多想参与的朋友左顾右盼,除了担心钱的问题,还要担心清场问题,实在是揪心。
这不,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南粤执行风暴2019”新闻通气会,副院长胡鹰专门就这事向媒体明确通报:
广东全省法院将全面落实“不动产清场交付”,要求除确有合法原因不能清场的外,对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拒不退场的,应强制清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违法责任。
让许多想参与或者正在参与司法拍卖的朋友松了一口气~
法拍房一直担心的收房难终于不复存在了!!
其实对于“不交吉”的房子,即使法院不愿意帮忙清场,自己也要时刻牢记以下两点:
买卖不破租赁的对策:
要求租户从过户即日起按照市场的标准缴纳租金给业主,待租期完后再搬出房屋。
对于一次性缴纳房租给原业主的,要求租户自行与原业主协商,退还租金,并从过户后将租金缴纳给你(即新业主)。对于不愿意配合的,可直接提出诉讼,要求支付租金或让租户离场。
关于原业主居住:
要求其搬离,对于不配合执行的,可采取报警处理。要求其撤离。
对于法拍房,你还有什么问题?
欢迎下方留言,或者添加小聚 威 姓 1-5-9-1-3-7-2-2-6-9-7详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