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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啤酒傳入中國,
與康有為有關。
康有為是在1898年戊戌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的,從此漂泊海外15年。其間又遊歷了意大利、荷蘭、瑞典、丹麥、瑞士等11國,著成《歐洲十一國遊記》,對西洋諸國的皇制禮儀、政教國體、工藝製造、民俗風情、名勝古蹟等莫不畢載。
當他遊歷到德國東南部拜恩州的首府慕尼黑時,對這座盛產啤酒的城市發生了濃厚的興趣。最為吸引他的,則是蜚聲歐美的貓匿(MUNCHEN),即慕尼黑啤酒。
對此他記道:“貓匿之啤酒名天下,吾飲歐美各國之啤酒矣,皆略有苦味,不宜於喉胃,惟貓匿之啤酒入喉如甘露,沁人心脾,別有趣味。德國人無有不飲啤酒者,其飲啤之玻杯奇大如碗,圓徑三四寸,有高八寸而圓徑二寸,初視駭人,全歐美所無也。”
那時,國人對啤酒還很陌生。人們習慣飲“南黃北白" 酒盅一般都如牛眼大小,黃酒盅雖然大些,那也大不過茶盅。作為初涉西方餐飲的中國傳統文化人,康有為剛一接觸這種迥異於中國品味的酒類,見德國人手持大玻璃杯如鯨吸牛飲狀,哪兒能不感到愕詫。
他自稱平生酒不沾唇,但出於考察西方“六藝”的需要,每到一國,餐飲之時免不了要與啤酒“低頭不見抬頭見”,因其味略苦,也就淺嘗輒止。但在慕尼黑品嚐到貓匿後,就餐餐必飲於斯,連續半個月下來,竟然難以釋懷。此後,他餐時必飲,“不一飲之,則喉格格索然。”
那時的慕尼黑,已經有許多古老的大啤酒廠,包括聞名世界的奧古斯汀、哈克爾、霍夫勃勞蒙斯、呂文等。慕尼黑人喝啤酒就像中國人喝茶一樣,街頭巷尾的啤酒店比比皆是。康有為也常去那裡,喝“慕啤”喝上了癮,盍興喝去,又作詩詠之:“啤酒尤傳免恨名,創於湃認路易傾。吾曾入飲王酒店,三千人醉飲如鯨。”
慕尼黑早在一千年前的巴巴羅薩王朝統治時期已是繁華小鎮。當時愛爾蘭僧侶曾在這裡傳教,人們便稱其為“僧侶之地”,德語即讀“慕尼黑”。慕尼黑啤酒節則起源於1810年10月17日,康有為來這裡時,啤酒節已有94年的歷史。而康有為“曾入飲王酒店",其實是一處以帳篷搭建的飲啤之所。
據資料記載,大帳篷裡擺著紅漆桌凳,中央是舞臺。樂隊演奏爵士樂、華爾茲舞曲或德國民歌,人們或手拉手地載歌載舞,或聚在一起開懷暢飲。穿民族服裝的小商販在場內穿來穿去,高聲叫賣“慕啤”和香腸、漢堡包等。這一天,德國人的自我放縱變成了群體公約。
康有為一行是由瑞士輾轉到德國境內的,時間是1904年6 月。他自言“九至柏林,四極其聯邦,頻貫穿其數十都邑”。可見,他對德國的考察十分細緻他走訪過聯邦議院,參觀過克虜伯製造廠,遊覽過阿爾卑斯山景和萊茵河,還考察了德國啤酒的產量和德國人飲啤酒的狀況:“德人以好啤酒名,制麥酒亦最有名,酒場二萬五千,雖釀二千四百萬樽,費麥九十六萬噸,每噸可造酒二十五樽……平均每人飲二十加侖,天下皆謂德人好酒 。”
這裡,康有為已經注意到德國啤酒之所以能飲譽歐洲,風靡千家萬戶,原因是“慕啤”的生產廠家頗多,製造工藝先進,並能機械化生產,且有科學的釀酒配方。所以,“慕啤”就成為德國一道重要的人文景觀。在康有為看來,“慕啤"現象顯示出高度工業化文明,有著德國文化的慕尼黑麵孔,已成為象徵德國富裕形象的一個耐人尋味的民生符號。
康有為不僅遍飲歐洲諸國啤酒,也嘗過英國威士忌(他寫為“尾士竭”)、法國香檳酒等,對法國酒業和香檳酒的產地、產量也都作過考察。他認為酒雖佳美,飲時宜適度,過量飲酒對身體有害,也會破壞社會文明。
因而他多次抨擊:“吾觀歐美人醉酒成風,夜臥於道而譁於市,歸毆其妻,而爭殺開槍致死者比比,閱報者曰見之不鮮。所經小市大衢,賣酒店相望,竟日作工,所入盡付酒家。而導淫演殺,與酒為緣。若此敗風,惟吾國無之,歐美皆然。”
康有為說,中國作為禮儀之邦,早在西周初期就有對酗酒治罪的法令,其法令規定甚至可與道光期間懲治吸食鴉片者一樣嚴厲。
所以,他呼籲國人要比德國人更應該懂得飲酒要有理性和節制的道理。康有為的這番敘述,反映出他對“慕啤"的愛恨交織,也反映了他潛意識中對西方物質文明既嚮往又嫌厭的複雜心態。
致謝與聲明:
本文圖片部分源自網絡,侵刪。
本文轉自北京晚報,原題《喝啤酒想起康有為》
作者:吳正格。特此致謝,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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