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9 年修订并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 2020 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改条款及修改说明见下表(表格附后)。

本次《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一、根据 2019 年修订并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 2020 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使公司制度保持一致性,拟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使公司制度保持一致性,拟对 《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使公司制度保持一致性,拟对 《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五、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简称转全称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故不作一一对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