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11时许,张**饮酒后驾驶陕G73***号的小型汽车从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出发往岚紫路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岚紫路2KM+100米处,被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郊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8mg/100ml)。
违法时间2020年1月19日
违法车辆:陕G73***
违法行为人:张**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记12分)
2021-04-09 07:54:02 佚名
2020年1月19日11时许,张**饮酒后驾驶陕G73***号的小型汽车从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出发往岚紫路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岚紫路2KM+100米处,被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郊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8mg/100ml)。
违法时间2020年1月19日
违法车辆:陕G73***
违法行为人:张**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第九十条
处罚结果: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