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这四件事村干部无权“伸手”

在拆迁的时候,一般村干部都会积极的动员,让大家可以更好的参与其中。不过有四件事情他们是不能做的,不然农民可以直接起诉。

今天创为律师就为大家仔细讲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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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为律师提醒您:在征收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扮演怎样角色?

01 签订补偿协议

在补偿款的签订中,一定要以农民的意愿进行,不能让村干部帮忙签订,一旦发现有村委代为签订,请一定要及时法律维权避免该合同生效。

拆迁过程中,这四件事村干部无权“伸手”

02 征地款分配

大家都知道在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毕竟土地是属于发包方所有,大家只有使用权,这样就意味着征地的款项则是直接给村集体,村干部是不能私自进行这笔钱的分配的,必须村集体成员共同讨论分配。

拆迁过程中,这四件事村干部无权“伸手”

03 私自征地拆迁

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时,一定要注意可以拆迁的主体至少是县级政府公告并开展相关的工作。而村委会不能单独进行征地的,违背国家规定。

拆迁过程中,这四件事村干部无权“伸手”

04 使用权的回收

土地在使用的时候则是以承包的方式和农民签订着合同,而在合同期限内村委会是不能随意调整和破坏大家的土地,一般来说以使用权收回多半是销户、统一征收、自愿退出方式等。

如有拆迁问题,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咨询,或点击下方「了解更多」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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